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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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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9: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不知道是谁坐在井里看世界。
. b: x/ V" A2 k2 q7 I
* k* ~( L; F1 r认证决定是审核组现场能做出的,还是认证机构做出的?你所说的“实际上,有限的(在大多数机构中被理解为一至二个)能够整改的严重不符合是允许较长时限(一般90天)的整改验证后通过的。”这确实可以套用“而属于b的无论任何理由,绝不允许不验证。”。1 \8 R  S% W1 w6 a8 t
而我举的例子恰恰是超出你界定的所谓“有限”的范围。特别是在审核过程还没完全结束,就发现审核组完全可以中止审核。也许你所在的机构是要求必须先上报的,但有些机构给予审核组长的授权要大得多,可以在不上报的情况下直接中止。
1 M8 o9 ?1 ?  H* |: J) b2 O故不能以某个认证机构现行的做法来作为支持某个观点的依据和证据。——认可委对认证机构每年的认可审核,也会对其开出一些不合格呢。
( u1 Z7 x$ w( }6 h3 H, e所以说,你下这个结论,考虑周全了吗?9 R3 L' y, Z% q/ V

( d: `# M6 G5 r* s+ O, w2、我并没有曲解你的话,而是你喜欢发表长篇大论,要找到重点还真不容易。而要表述的意图却不清不楚。如果不是我说的那个意思,那就偏离这个讨论的主题(不合格定性原则)了。+ H8 K* }& ?( w( t& j& E
你说我喜欢断章取义。那么请问如果你不是断章取义,为什么不把9.1.5帖完整的,而遗漏了第一句“认证机构在做出认证决定前应确认”这句关键的话呢?! V2 o% f7 f, `4 x
4 t. J( z$ P0 n# J
你如果觉得和我交谈有障碍,那你就不要和我谈,这都无所谓。
) g- W6 O$ z. b' u. O9 @- e9 @, ~# c  h# _9 g$ G- m
你发这个报告,出发点是好的。但我针对我提的问题,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非要牵强地拿个个人曲解还自以为正确的答案来误导论坛大众?“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M4 s: M  _5 ^8 w8 Y7 \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可以有”,但是也许目前“这个真没有”。: a$ v$ P8 z$ [+ D" `
* L, T& R9 B3 l! u* a$ o, C# R
对于任何正确的理解和观点(当然包括你的),我一向不会去故意否定和曲解,也很少跟帖。但明明看着不正确的,我不能看着论坛那么多新手刚入门就走偏了。! P5 Z- }7 E$ L4 l; ~7 d
但有一点肯定,我的东东都有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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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9: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rml 发表于 2011-1-12 09:40
* a& l$ S, c4 S7 R. s) i/ @唉。真的是聪明人才会犯糊涂。所谓一叶障目啊。
5 F/ ]: t/ Z# n2 k$ \朴素地看,不加任何发挥,解决以下问题
/ k" \3 c# M" F一、9.1.15是不是 ...
; E. |! O( c0 V, N) D: G* K
前面的长帖我不回了。回得累,看的人更累。1 A( z+ t$ f+ H0 ]% o# F. M4 ]
我喜欢对这样的短帖回帖。6 J( {  h: P' A* t- I

% V# N* ]2 y6 a$ V也请解决下面问题:2 l1 J- k0 F: }/ b
1、“分类”和“分级”是一个意思?- A9 }0 n0 Z9 a& k2 o* o
2、不合格项分类以后,就一定能进行分级?
; m8 K1 L2 h( Z3 [" |
3 }. b, A* q$ X' J* S0 T% ~所谓2个词1字之差,意思会一样吗?
+ B' b( @  e, G6 M0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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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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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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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0: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本来不想与你争论。但似乎这论坛上真正写点有份量文字的可能还只有你。
4 [% N' n  n3 L5 b& V8 r, Z9 Z——看来我是着了你的道,原来是借此以抬高自己啊!那从这个帖开始,我不再对你的帖子进行跟帖。0 U& Y5 E6 p8 ?. t% d" ^
* J* d4 U5 K# s9 m
但你的很多文章都充斥着不正确理解和主观推定。——这话和前面矛盾之极!既然这样,我的文字怎么能够称得上是“真正写点有份量文字”呢?
) }$ t  {8 M# T7 d; @
3 d; ?' F$ s" W. Y" f8 M2 }" t“从不符合分级原则到7.6验证相关话题,遗憾的是尽管你把一些基本概念背得滚瓜烂熟。却揉合进了许多不正确理念。”- w% I* c  e# @$ G  W
——更遗憾的是你对标准的基本概念都没理解透彻,怎么可能对标准的要求有正确的理解呢?" i" O7 H3 V) i2 Y2 F6 `

9 w% [" g/ G. l  _4 V5 w* r“那么我说的是不是就正确了呢?至少有一点,我始终把标准原文原意与自己的看法加以区分。不说远了,就这帖而言,大家可以自己读标准去看看,是谁在主观臆断,谁在曲解,谁在误导他人。”- @% T* T* P* E4 O0 V& D6 \  Y
——其实你很多方面没有理解标准原文的原意,都是你自己的看法。
% u( X6 ?9 ?3 F/ `4 F' N0 |% m" S这个话题已做成投票帖,是非让大家各自判断吧。
. |1 q7 W" w: G: J9 o$ [9 p0 `" u" X$ A( W, v! X. w
霸道也好,王道也好,这些评价对我根本不重要,我只作一个版主份内的事。我不可能取悦所有的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X$ S1 f; H. V; h! i) n

; K3 C' j4 E. K& I最后,谢谢你的“忠告”,game over!- F0 ]& i8 u/ ]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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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无锡安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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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l 发表于 2011-1-12 12:07 3 x# s$ f4 c: B, N1 |2 F7 p
再回答一个:
( M) d( x/ p4 }$ i  ?当一个人承认他的答辩对手有一定份量时,等于认同对手的观点正确无误吗?不会因为过份善 ...
8 M1 b/ ^, i1 [
两位的见解我不发表倾向性的观点,但请针对问题讨论,不要说过激的话,为大家有一个好的交流平台而做点贡献,谢谢。
lxcs.co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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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9: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和谐不是靠单方面意愿就能达成的。
0 r, t8 |8 D7 x% _4 Z! ?; R/ \2 v) B! U8 W1 f
论坛只不过是提供平台,任何人对我有意见尽可以破口、拍桌,但个人之间的争议关论坛何事?
1 Q) h$ a$ Q" f2 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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