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0-5-24 07:06 编辑
) l4 c( \0 b, [
v/ l4 V' D9 k/ D标准并未规定内审的间隔周期,但各个机构对此有规定。其中较常见的是 无特殊情况下,时间间隔是一年。
! m m" H8 }6 w1 E) w$ E4 M& O/ n那么遇到企业的文件规定内审的间隔期超过1年怎么办呢。建议这样办:
; B t8 C( V* y) L+ x# O* J 初审时。在文审或一阶段可以发现这个问题。组长应及时和企业沟通。了解企业这样规定的理由。如果确有令人信服的特殊理由,可以接受。如果没有特殊理由,作为文审不符合让企业更改文件就行。在初审时出现这个情况不会影响当时的审核。( I7 N1 f# Q7 i
有些机构对受审核方提出要求,不仅仅要求间隔期1年之内,还要求每次监督审核之前都要做内审和管评,理由是:不这样那我们审什么?审核的目的是看企业的管理体系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企业依据标准和惯例规定何时内审、管评是企业的权利。认证机构是无权干涉的。如,当出现距上次审核时间不到11个月,此时企业根据策划还没到进行新的内审 。此时如何审核是审核租的事,不是企业的事。( Y0 H. |9 h- X" n$ E
审核时要注意,规定的内审时间间隔与实际内审时间间隔不要求一天都不差。允许有一定误差 。如:某企业第一次内审时间是10月12日,管评时间是10月20日。初次审核时间是 12月24-25日(4人日).第二年监审2人日 时间安排12月18-19日.查内审时间是12月2日、管评时间是12月15日。这样安排虽然间隔时间超过了一年, 属于虽然超期,但超期不多。并且已经完成了内审、管评。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无不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