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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活 发表于 2019-12-1 09:31
1 ]/ d& \9 J. c2 B楼主的贴3天了也没有人回答你,说明你的问题太深入灵魂,没有哪位能随便回答。& ]0 e9 j7 z3 }9 l h: K2 d
你可以请教你们机构的审核 ...
, e$ B5 |9 |- H) P) l' D/ e/ l! I7 T楼主问题:“1.一个企业,单Q,范围是涉及两个比如:蝶阀,止回阀的生产,那这2个范围审核时8.2抽合同时,是否要涵盖2个范围,是否都需要三份,依据什么审核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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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包括8.2.1~8.2.4的具体要求。因此,抽样检查要围绕这些要求来实施的,审核要点在于检查抽查的合同,在签订前、签订时及签订后,企业有关部门的操作是不是符合8.2.1~8.2.4的要求?而不是为了是应付上面检查时的要求,片面追求抽蝶阀合同还是抽止回阀的合同的问题。从这个例子说,蝶阀合同或者止回阀的合同,合同的要求类同的,甚至一份合同可以包含客户订购蝶阀及止回阀两种产品。从大类看都是阀门,不是吗?
9 A' b }# d3 B8 i+ n8 p当然,企业范围包含类别完全不同的产品或服务,那就要考虑抽不同产品或服务的合同。例如,一个4S店,既销售某品牌汽车,又有对外汽车维修工作,那应该考虑抽这两方面的合同进行审核,因为这两种合同差异很大。$ j+ y' Z" P/ ]1 M8 o: j
7 X- U. ?( @, R——审核依靠抽样进行的,客观上是存在风险的,不是抽三份合同就能完全代表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真实状况。所以,在末次会议上审核组长要向企业说明白,审核是抽查一事一时的状态或结果,审核始终是存在偶然性风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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