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3-1 19: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员辨析7.1.4条款和8.5.1d)有关“环境”的要求还是有实际意义的。
7 ~" m/ o5 ]' q6 h辨析时应注意两个条款要求的不同目的,还应该考虑不同组织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特性要求。6 h: D2 g2 Y9 e ^' H2 M7 h6 x7 H
8.5.1条款的目的是确保组织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能在策划规定的受控条件下受控实施(受控是该条款的核心,但注意:即使过程受控也并不能确保组织一定能获得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而7.1.4条款的目的则是确保过程运行并能获得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核心是组织能获得合格的产品和服务)。3 I" p+ O; A' o
- A* c, L- u: L7 x/ k# s( j
第一题一般认为组织为硬件产品制造企业,精密仪表是该组织的产品或构成其产品的组成部分,生产过程的环境温度不是对其产品(硬件类如精密仪表)的质量特性要求,而只是其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受控条件之一,案例中的生产环境温度要求与精密仪表类硬件产品质量并无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该案例应判不符合8.5.1d)“保持适宜的环境”要求,而不判不符合7.1.4 “提供所需的环境”要求。
, b1 b4 _/ h& Q6 I0 \+ Z. @$ ?; l( S# f* U, w" D
第二题的组织为列车客运公司,其向顾客提供的是列车客运服务,空调列车车厢内适宜的环境温度是列车客运服务的质量特性要求之一,不满足这个要求会直接造成列车客运服务提供的不合格,因此该案例应判不符合7.1.4 “提供所需的环境”要求。因为客运列车车厢内适宜的温度也是列车客运服务提供过程的受控条件之一,考试时如判不符合8.5.1d)“保持适宜的环境”要求,应该也能得分。
4 U0 P$ f( _* L8 V, ?
8 y% o) _2 B# p, B1 r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