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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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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楼主先确认你们使用的直尺、卷尺等测量设备是否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如是,则必须强制检定,不能擅自自检。具体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如下列尺应强制检定:用于贸易结算钢卷尺:商品长度的测量。用于安全防护钢卷尺:安全距离的测量。具体可参阅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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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竹木直尺,不得有裂纹、弯曲,二端包头必须牢固紧附尺身,刻线应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 | | | | | | | |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 | | | | | | | | 用于安全防护:铁路轨距水平、垂直距离安全参数的测量。 | - e7 [+ Y2 o$ F" N; p
其次,如确认是非强制检定,对自校,应参照ISO9001标准7.6条款的规定:制定自校准规程;明确自校准使用的标准器(必须经强制检定合格);记录校准的依据;保持校准结果的记录;校准后的直尺、卷尺应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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