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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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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题目经常会引起激烈的讨论,我认为应该看清题意,不要人为加上题目中没有的条件。
& ?. Q* D: X# P, Q2 H0 D在现场同一事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说明这一堆东西的性质不是大家都知道的。按要求,现场的东西属于哪一类,应该大家都明确,大家都按同样的方法去处理,而现在没有做到,说明东西的标识上出了问题。1 b% l, Q4 t) v
现场有人说是不合格品,于是就有人据此判8。3,不是没有依据,但依据不强。首先是不是不合格还不知道,如果是不合格品的话,有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比如检验记录等,题目中都没有给出,所以我认为不应该被这句话所迷惑。现在能提供的证据就是现场人员对这三个零件的状态说法不一,从这一点出发,该判在哪里,应该很清楚了。% p% v, }3 y; N5 @! p( T# j, K, i
还有,许多朋友就一句话,赞成(或支持)XX条款,好像是投票似的,最好是说出自已的理由,这样大家取长补短,进步快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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