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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7。2。2要求在签订合同前,须保留评审记录。但实际操作中,对订单进行逐个正式评审很难,原因一般有两点,一是市场竞争激烈,现在各个企业都在抢订单,从得到合同的信息到签合同,周期非常短,没有时间进行正式评审,往往口头评审多,难以保留签订订单前的评审记录;所有先口头评审,签了合同,再进行祥细评审;这又违反标准要求;二是许多跨国公司为了减少库存,先发出物料需求计划表给供应商,并经常调整日期和规格,也就是订单要求不太明确,而要求供应商生产备货,往往在需要物料前几天前才急急发出正式订单(原因是订单要上级批准,故有拖后),其实物料早已生产出来了,再评审订单没有意义.
0 L; G+ ]" ?9 T7 v: |5 Y据我所知,对订单较稳定的评审办法有:一是在订单上盖个“订单已评审”的章,并签名。二是在发个订单评审表,给各部门签名。三是把订单分为常规和不常规两类,常规订单由销售部签字评审,不常规的订单由各部门评审。但我总感到保留评审记录都流于形式,真正意义不大。
5 O1 ]2 x5 }2 @7 Z1 L# G另外,在订单上,总经理或销售经理签名(没有任何说明),就算是订单评审记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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