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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9: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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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是否能删减7.3控制要求时,请各位还是以9001标准1.2条款规定的条件(即: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为依据来判定比较好。& W) ?$ ~# M/ C& W! n7 Z6 r7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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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删减合理性涉及:体系认证覆盖的产品范围,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相关产品与体系认证覆盖的产品范围之间的关系,1.2条款规定的条件,与产品有关顾客的要求,与产品有关适用法规的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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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所说的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相关产品包括在你们将要申请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且你们按照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则不能删减9001标准7.3控制要求;否则,标准未限制你们删减7.3的控制要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相关产品不包括在你们将要申请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或虽包括但你们不按照企业标准组织生产),9001标准7.3条款规定的要求对你们没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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