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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boat 发表于 2011-12-14 12:44 , L, Z! W7 P! ?) V
说说本人的看法。2 G% {$ u2 ^) a/ B) T- S
各位都判为7.1c 未策划。) S% O1 k$ p- o3 l! l) G; R% l
但是从审核证据来看,企业真的没有策划吗?
& p5 c3 r b, z/ N你对7.1c的理解不完整。& p- E7 {# y" p. ?2 V, D! F
这个案例问题出在“产品接收准则”策划不完整。暂且不说百分比抽样方案的不合理性,审核员问的“在抽检的数量中,最多允许有几个不合格,可以判断该批物资为合格批?”以及“这样如何判断进货的批量物资是否合格呢?”,检验员回答:“没有规定。” (注:检验员的陈述都是事实)就说明这个企业在7.1c的策划方面存在明显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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