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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建议
1)关于“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的界定和“主要不合格”的界定有点搅;' j. N6 _/ j" R5 Q7 P2 }. P2 C
2)文中所述“对组织的管理体系进行获证后的第 N 次监督审核,QMS、EMO、OHS第一阶段的现场审核”究竟是哪个阶段的对哪个体系的审核,与后面的“EMS、OHS将决定是否可进行第二阶段审核”有矛盾。为什么Q一阶段后就不做二阶段审核。“一阶段”和“二阶段”的审核目的表述欠清楚;
* }3 D6 }9 l6 g: N( R. F. S 3)在“请组织落实交通工具安排赴各现场”之后最好能补充关于审核组可能利用组织的其他资源(打印、复印、通讯)并请求支持的声明。! s( P, |. h8 b4 f8 H3 e# ~
4)关于公正性和保密承诺的声明忘作。
) }$ f$ D n' u 本人在方圆担任过5年组长的经验所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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