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新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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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 l; t" W5 d2 B' R2019年4月18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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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塑安全评价体系,破解安全评价之困局3 ~, @8 W- s5 d. ?& }6 v, I p
安全评价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而虚假安全评价就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掩体。通过虚假和失实、不严格把关安全评价,蒙混过关、披着“合法外衣”的项目和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中的“雷区”和“定时炸弹”。
) t: b! Q: C9 c: H2 J在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虚假、失实、不严格把关的安全评价非常普遍。从天津瑞海“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到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虚假、失实、不严格把关的安全评价都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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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拟规范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发挥安全评价机构事故防范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合并资质等级、提高准入条件,压缩审批层级、精简许可范围、破除跨区域从业行政壁垒和障碍,推行一个准入标准许可、一个证书全国执业、一个信息平台查询,为机构执业、行业发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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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强调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改革安全评审制度,规范机构从业行为、提升机构技术保障能力、引导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机构综合发展、做大做强;满足安全生产现实需要,推进便民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塑专业机构监管体系、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 H; t9 n& g1 N9 E应急管理部出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发布《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目的就是要重塑安全评价体系,杜绝虚假失实安全评价,破解安全评价之困局。
二
如何重塑安全评价体系,破解安全评价之困局?
唯有从以下六个方面,重塑安全评价体系,才能破解过去沉疴痼疾、积重难返的安全评价之困局,迎来安全评价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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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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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去到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很长时间内企业目的很明确,将安全评价定位为取证,取证远远高于评价,为取得行政许可而评审,对安全评价重视显然不够,很少有企业是真正想了解自己的隐患而去请评价公司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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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重塑安全评价体系,破解安全评价困局,必须迅速扭转企业对安全评价的认识和定位,必须要求企业切实把安全评价目的从“盖章取证”转变为“安全风险管理”上来,从思想认识上真正重视安全评价,重视安全评价质量,抛弃以取证为唯一目的危险观念,为杜绝虚假安全评价、走出安全评价困局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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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重塑
7 u! s$ Z% ]7 W2 I很多安全评价报告内容照抄照搬,拷贝粘贴,张冠李戴,内容空洞、套话连篇,千篇一律、流于形式。很多安全评价人员故意误用、错用安全评价依据,回避某些关键问题,采取宽松的标准,打擦边球,帮助企业蒙混过关。
- b4 I0 A; E5 k0 U* t内容重塑就是评价依据准确和适用,评价过程客观规范,评价结果真实,评价报告必须有针对性、整体性、前瞻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评价过程科学合理,系统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准确辨识重大危险源,科学定性或定量风险评估,明确提出安全不合格项和整改项,整改内容表达准确,整改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 @" Y+ j" {9 ^三、诚信重塑
/ V; k/ H# [9 @* F Q由于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很多,但不成科学完整协调体系,有的针对同样问题规定不一样,相互打架,有的条款含糊笼统不好执行,但是安全评价人员也必须从科学、合理、适用、实用的角度来研判评估项目的法规符合性,决不应该打擦边球,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应该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自律,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独立,客观,公正,权威,敢于出具为“不合格”或安全条件定性为“不满足”的安全评价报告,为把好安全生产关口加一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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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重塑就是要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设立公众举报渠道,强化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的责任追究,责令安全评价机构对评价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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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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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和相关评审人员必须守法经营,守规则、守规矩,守住底线,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负责,工作严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掌握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专业技能,具有系统安全工程理论思想体系,认真核查相关情况,真正为政府行政许可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提供实用、专业的风险管理报告和方案,真正发挥风险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真正的具有专业权威性,真正的在履行守护生命职责,而不再只是简单粗糙出具一张准入报告,就草草收场。
3 ]# |- e4 ?) }3 {& y相关审批和监管人员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后的监管职责,切实提高相关技术审核能力,到现场认真核实情况,不能因为行政审批时间有限制,安全审查就走过场,给虚假安全评价报告可乘之机,必须压实责任,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由政府出资、委托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为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如果审批和监管人员采信其报告结论并作出相关许可或处罚决定,应对其决定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i, B' z5 X Q6 W/ l五、监管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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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或监管部门要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日常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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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或监管部门要畅通申诉、投诉、举报、通报、约谈等管理机制,对安全评价机构违规失信行为,视情节采取警告、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对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机构,要依规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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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或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督与抽查,合理界定安全评价报告存有缺陷或瑕疵等行为的主观故意,发现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到现场和超范围开展评价以及降低评价标准、评价报告严重失实、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直至取消资质。
- X+ Q! n5 f. X" x审批或监管部门要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失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和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6 u O7 `) _( p7 l! Z; e: l审批或监管部门要实行信息共享,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全评价师查询平台、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等为依托,及时查询、公布和共享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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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场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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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或监管部门需要“育、管、用”三管齐下,放开搞活和发展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市场,不得采取各种形式行政干预手段,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不得违规干预影响评价报告结论,从而为营造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创造必要条件。
) f' _2 M" _4 q: b+ r审批或监管部门要引导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积极推进信用评估、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评定等相关标准和体系建设,引导评价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协助开展技术仲裁,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从业秩序。
C9 S) Q! j7 n审批或监管部门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有关部门用于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等所需的评价服务及报告,宜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或设置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 [7 I6 L/ V' c. |0 O《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 t [0 i" u, k7 v; I“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这就是人们眼中“红顶中介”的形象。许多“红顶中介”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交织在一起,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凭借与政府和企业打交道的双重便利,成为权力寻租的通道,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评价和认证,堂而皇之地扮演起“二政府”的角色,蚕食着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埋下的隐患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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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中介”彻底脱钩安全评价绝非一日之功,从以往经验来看,必须严防明脱暗不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