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天津市全面放开机动车检验收费。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要求,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含尾气检测),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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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Q1 d' m/ E& C1 ]5 _% L天津市放开机动车检验收费,主要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要求,加快形成机动车检验经营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的市场环境,促使企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使机动车检验市场健康发展。
1 } W! Z6 A)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要求机动车检验收费放开后,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达标、价格合理的服务。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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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 P7 b) c8 ~, M文件如下: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发改价费〔2017〕986' b; k3 v) e/ F
% X: c- H+ j+ Y* k9 Q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 l5 E2 u3 ]# X. i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放开机动车检验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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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含尾气检测),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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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检验收费放开后,各相关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达标、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 W% V/ G% V4 _2 ^* f3 ~三、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市场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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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5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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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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