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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车本身有资质问题吗?对行车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保单位才有合规资质要求。* y' {5 [$ I0 |4 U" h8 s0 k
2、建议首先按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确定该行车的使用单位,明确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z$ G4 U- s( {; l% U) `
3、确保该行车已取得合规使用登记证,并按特种设备法规履行使用单位应尽的主要义务(详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之2.2条规定);
4 z" w* A1 O* `4、企业产品(单件)重量均在500kg以下,并不能得出企业一定不使用该行车的结论(如企业几件产品打包装箱发运时就可能使用行车);
D6 {! v: [: _$ w6 m5、如企业目前确定不使用该行车(拟停用 1 年以上的),应按特种设备法规规定及时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详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之3.9条规定)。
; C$ [3 [% b W' [& {. ~% u" g- j9 ?p.s.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已废止。 N3 j+ D7 q7 z D(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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