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用户名
 免费注册用户名
各版块官方QQ群号新手如何获得更多贡献值审核员注册挂靠推荐如何成为国家注册审核员新手入门必读-论坛版规
查看: 1123|回复: 0

悦读 | 如何避免背锅?安全监管职业风险的规避措施送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9-5 07: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悦读 | 如何避免背锅?安全监管职业风险的规避措施送上!
4 O  N: C: F2 q2 ^& r2017-09-04 王亮 ; a/ ^/ F( w+ ~3 h6 L6 h) d
从事各个行业的安全员,他们都有着共同的担心,就是害怕自己会背锅。时常吐槽“安全员就是拿来背锅的”,为了让大家不那么忧心,王亮老师分享了一篇文章,帮助大家如何避免背锅,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启发!
& Z' R+ d, g) M/ {
有一种说法,说安监人员的安全检查,不查是等死,查是找死。因为,若天天呆在办公室,不去生产作业现场检查,那显然是履职不力,一旦出了什么事故,监管责任是免不了的;但若是去检查了,结果还发生事故,那比不检查的责任更大,无异于找死。

' I  j, g# M# y' ?2 a9 E) W
我不太赞成动辄追究安全监管责任。要知道,检查一个稍微有点规模的企业,若要把全部安全隐患(即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之处)都找出来,没有个十天八天是不可能完成的。以为通过安全监察就能避免事故发生,并把所有安全事故的发生最终都归结为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不力,这在逻辑上是荒谬的。
, ~; u7 i; F. z+ v$ C# s: M
客观地分析近年来查处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除了个别“政治买单”而被追责的领导人员外,大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被处理并非无根无据。咱终归是被人捏住了痛脚,然后才不得不低头把那大黑锅背上了身。
1 O. [4 J+ ]7 ?$ J# C
怎么办呢?为了避免背锅,我认为如下四个方面特别要紧,断不能留下痛脚给人捏住:

9 z5 |" `4 W& F  F, m1、自身廉洁是基本条件
9 ^  r, `( Y0 G
某地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死亡十多人。最后的监管责任追究实在不好做文章,因为大家都有理由推卸监管责任。事故调查组领导一锤定音:凡是在事故之前的日常监管过程中拿了好处的,一律严厉追责。

8 _) B' e1 z- }
某科长和事故单位实在八竿子打不着,只因事发前中秋节陪同其他人吃了事故单位的宴请,收了人家一盒月饼,事发后就背了个记过的处分。

+ N4 e# P7 \; g. V2 l9 P

0 u4 r9 V: P  g, i$ W
拿了人家的好处,无论你监管过程多么秉公执法,那也是黄泥巴掉到裤裆里,说不清了。人家调查人员正愁找不到人背锅呢,你这儿在经济上不清不楚,正是背锅的好人选啊!

4 S: u- h1 C: Y! X. h# b2、合法性是履职基本要求: Y: L& D# q1 @9 C7 P! D4 a- K
合法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确认政府公职人员是否失职的最关键环节。无论你如何辩解,说自己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是如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只要监管过程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你对事故单位的合法性问题视而不见,肯定难辞其咎。因合法性问题,公职人员被追责屡见不鲜。
( _0 u& F* T' K' H% l: m4 M% F- k
上海“11.15”火灾事故,主要围绕“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来分析和推断公职人员是否有责任。

0 t' K: q7 D8 O& K6 T; d
深圳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主要围绕“无牌无证非法经营”来分析和推断公职人员是否有责任。
2 D$ J0 C3 \) ^' ]
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深圳“12.20”滑坡事故,公职人员被严厉追责的最关键因素,也是在许可环节徇私舞弊干了非法的事,或者对事故单位的非法经营活动视而不见。
' {4 y$ Y4 c( o2 k* m! q% U7 @3 ?
( o* c" z. y1 e) X5 x; B5 L1 L) H
确保合法性说来容易,其实是个大难题。主要原因是,我国的行政许可门槛太高,生产经营单位要合法经营很难,导致大面积违法。例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许可,违法现象十分普遍。监管人员势不能将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都关门大吉,而且一旦严厉执法,肯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只好听之任之。而一旦发生事故,基层执法监管人员免不了是要背锅的。
& k: @9 [- Y+ ]- o* C
怎么办呢?这个我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或许把矛盾上交,给上级出难题而卸下自己肩头的担子,是个不错的办法。当然这么做的后果是,你往后在职场的日子也别想太好过。

/ t* `$ v& S9 d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履职的关键, w! T! m) @. A, z( Y
$ R  I9 R3 f3 Q4 A- N' t( B
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
# H7 C7 E4 L7 s+ r! S
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中有两个螺栓的螺母脱落,无法受力,造成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顷刻倾翻而坠落地面。

; C9 h2 H3 b7 A2 N- q; `9 U
2 `; O8 b4 q/ I4 L" }+ Z
3 A7 f2 O7 p3 P" N6 Z6 p
这事故应该赖不上人家安全监管人员吧?执法检查再仔细,也不能去检查每个设备的螺丝钉啊!
: Q* S0 T; Q* T2 F* a; O
不是那么回事!
$ ]. x2 q7 [# ^0 ^3 [3 b
首先当然是合法性问题,洪山区建筑管理站因“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东湖景园违法施工行为”而追责。追责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监管人员没有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督促。

2 F1 v+ k# D" a' T
建筑管理站“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工作贯彻执行不力,未能及时有效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致使事故施工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排查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由此追究责任。

  \6 @4 i, S  O$ P& h( g
事故调查报告的逻辑很清晰。对监管人员责任的追究,不是因为没有发现隐蔽的安全事故隐患,而是因为没有督促施工方履行必须的主体责任。
7 P8 B7 ^. H7 v( m* E1 R
执法监管的重点,还是要放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上来。执法检查当然也要排查事故隐患,但这主要是作为检查执法对象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落实的手段,而不是要代替企业履行安全隐患排查的职责。

& {0 ^( |# E* D& B. v% z4、做好台账,才能“事后说得清”
0 n0 Y* {' e1 n: c  N. U$ y* \
工作要留“痕迹”,台账是“事后说得清”的依据。
3 \8 W$ O- Y% [5 ~* ^* L
台账用来证明两件事:第一,咱尽力履行了职责;第二,履职过程没有过错。

& q: W9 z/ {% e4 W0 O7 |
台账的重要性不必多说,但仍有很多基层干部对此重视不够。一旦发生事故,调查人员看到咱满屋子的工作台账,给人“没有功劳有苦劳”的印象,至少也博取点同情分吧,不是吗?
0 g8 D1 P! h- D- `2 N
当然,咱工作干得再好,没有留下任何痛脚给人捏住,却仍然有可能说你有监管责任。不过这样的监管责任追究很轻微,大不了写个检讨,反思一下以往的工作是否到位而已。这是没办法的事,谁叫咱们是干这一行的呢!况且,即便没发生事故,咱们也有必要时常对工作进行反思检讨不是?这不丢脸!

  D. w0 r6 t' F* u0 M0 _' C  F+ E

- J1 n) z; u- J0 r& N$ d: Z$ p4 y2 d) J$ l  x5 P# W5 e/ a9 s1 {& 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ISO爱好者 ( 鲁ICP备09041441号-1 )

GMT+8, 5-10 06:2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