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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企业起名,这些词语将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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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企业起名,这些词语将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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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 D5 E3 d  A# U; S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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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君从国家工商总局官网获悉,工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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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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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截止时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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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企业名称登记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制定《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 J; s% N+ A0 M! X; D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邮编:100820)
* |* k9 j, n4 t& R( E! j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doc (51.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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