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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长沙晚报 发布2011-11-01 作者:webmaster 有机蜂蜜每公斤358元、有机猪肉每公斤160元、有机杂粮每盒(268克)268元……近年来,一些 食品包装上纷纷标注“有机”二字,并标榜“高质高价”。这些 有机食品货真价实吗?记者近期深入山东、广西等地,追踪一些有机 食品产业链发现,随意标注“有机”、花钱购买认证、张贴假冒认证等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售价不菲的有机食品,只是披着“有机”外衣的大路货,亟待整治。
: f# {$ e8 K: \3 h# D1 a 超市销售
! B" s. z2 G) F/ y& M0 b( y 有机食品“李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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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X6 g" G( a; Y 记者近日在山东、广西多家超市中,随机问20余名 消费者“什么是有机食品”,回答“五花八门”:“包装上有‘有机’二字”“标价比普通食品贵很多”“口感好、有营养、 无污染”……由于认知模糊,一般消费者很难判断有机食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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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X8 }+ k( Q, _% c 记者在南宁市青秀区“利客隆”超市发现,“德伟有机八宝米”的包装上称产品“按国际有机食品通行标准生产”“无化学农药”“无化学肥料”“无化学 添加剂”“无人造色素”“无 转基因产品”,并贴了“有机认证”“有机食品”标志,但却没有认证单位。 / d! G' ~" B$ e
: p) v1 f5 y& b) V 我国有机产品认证 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标注 认证机构的标识或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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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 Q% h7 e% N, V1 E# ]6 b 不仅如此,还有的“有机食品”认证已过期或撤销。山东多家超市中均有销售的“山东荣丰 食用菌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有机食用菌,外包装上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名称标注齐全,并且标明有机认证证书编号。但记者据此上“中国 食品农产品认证 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证书截止日期显示“2010-05-19”,证书状态显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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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环节" o5 \# b# [, p f3 N
几万元叫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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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超市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上一位常年在北京、山东、广西等地做“有机食品”收购、加工、包装的经纪人刘刚。他表示,有机 食品行业之乱,关键是认证环节随意性大。 ! w8 P% x+ e8 V: i0 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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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中绿华夏、南京国环等知名认证机构还可以,但对不少认证机构来说,你只要花两三万块钱,基本就能拿下有机食品认证。”刘刚透露,交了钱,一些认证机构或中介公司会派专人帮助“搞定”申请、文件审核、实地检查等认证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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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 r9 Y+ U3 ], j 不仅如此,因受利益驱动,有些认证机构甚至主动找 加工企业花钱买有机食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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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市砚祥 有机蔬菜公司就曾被“游说”。这家公司总经理张砚祥坦言:“我们公司的多个蔬菜品种通过中绿华夏有机认证后,不少认证机构就主动打电话给我,说只要交钱,最多一个月就能把没通过认证的菜品也认证了。这不是乱套了吗?” 0 Z0 H# [/ R& `! N$ c. G5 R
" ]6 v. T% n& O* J 暴利惊人
/ w2 b2 C/ s6 y0 |3 J 个别品种获利甚至超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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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N' W* d0 A% C* Q+ s8 y% {" p( t 根据刘刚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到上海一家包装印刷公司。在电话中,对方直言,可根据客户要求印制“有机认证”“绿色认证”等各种标签,也可以将“有机认证”直接印刷到包装盒上,根据包装材质不同单个费用从几毛钱至几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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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认证环节不规范,导致“有机食品”满天飞,行业诚信度下降。刘刚说:“有的企业收购普通食品后,经过简单加工包装后,干脆直接贴上假冒有机认证标识,这样做获利往往翻番,个别品种甚至超过500%。”针对认证中出现的问题,记者联系到负有监管责任的 国家认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应组织地方认证 监管机构对有机产品认证,但目前有机食品监管体制还不完善,仅靠认监委一个部门很难进行“全覆盖监管”。据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潘林青吴小康魏圣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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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 N) x$ c6 N$ U 专家观点
! _% a* Y1 Q' {. y. S. s1 }5 o “九龙治水”搞不好有机食品& Z1 }" _2 T,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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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有机 食品生产成本高,一些生产者出于利益计算,很难严格按标准生产。在山东、广西一些有机蔬菜 生产基地,个别农民坦承“为了增产,使用过违规的化肥、农药”,也有农民坦言:“尽管有生产标准,但实际操作就靠自律,谁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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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_: K ]; X “有机食品全程监管存在交叉或空白。”山东肥城市农业局副局长赵胜文等人表示, 农业部门管生产,认监委管认证,工商部门管流通, 卫生部门管餐桌,哪个部门都说得上话,但哪个部门也不是完全说了算。“哪怕只有一个部门监管缺位,也无法管好有机食品。” 8 W. Y( X: a$ R# d' S
0 }6 i1 Y7 C& { “九龙治水”搞不好有机食品,全程监管需要管理创新。专家表示,当务之急是 专项整治认证领域之乱,同时重拳打击假冒有机食品,将违规经营者逐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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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认监委加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信息中心,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 近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有机产品认证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其中标志使用不规范、有机产品不能追溯等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标志使用,确保销售的有机产品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便捷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对有机产品及其标志的辨识,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认证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成熟的防伪、追溯和信息化技术,结合国家认监委统一的编码规则(见附件1)要求,认证标志编码前应当注明"有机码"字样,赋予每枚认证标志唯一编码(应使用暗码),同时鼓励认证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更为严格防伪、追溯技术手段,确保本机构发放的每枚认证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每张对应的认证证书、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 二、对于自动化流水线大批量生产的获证产品,获证组织可以在产品标签或零售包装上印制认证标志,但应当采用技术手段,在零售包装或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编码(可使用明码)。获证组织在产品标签印制之前,应将该标签式样、印制数量、认证标志编码报认证机构审核和备案,确保认证标志的使用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为便利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辨识,国家认监委将建立认证标志备案信息数据库,各认证机构应当将所发放的每枚认证标志编码和认证标志使用(见附件2)等方面信息及时传输至该数据库。国家认监委将提供该数据库统一的查询方式,为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服务。 四、各认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印制和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注[2005]34号)的条件,选择承担认证标志印制的单位。同时,加强对认证标志印制单位的管理,督促印制单位建立认证标志出入库台帐,坚决杜绝认证标志印制单位私印、滥发认证标志行为的发生。 五、各认证机构应当建立认证标志发放台帐,严格按照获证产品数量,控制认证标志的发放量。同时,督促获证组织建立认证标志使用台帐,并采取通知或不通知检查的方式,对获证组织使用认证标志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获证产品数量与认证标志使用量相匹配。 六、各认证机构每年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市场抽样方式,验证相关组织合法、规范使用认证标志情况。对于违规使用认证标志的,应当及时暂停、撤销该组织认证证书;情况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当地认证监管部门报告,以便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追查相关方面的法律责任。 七、请各认证机构加强与国家认监委的沟通与联系,并在2011年11月30日前,将本机构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的认证标志管理方案(含认证标志防伪、追溯技术方案概况)和认证标志印制单位名单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八、各认证机构制定的认证标志管理方案应当在2012年3月1日前实施,对于拒不按照要求使用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应当暂停、撤销认证证书。对于已领取认证标志或已印制标签尚未用完的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应当加强对该获证组织的认证标志使用的监督,并督促获证组织在2012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九、各局应当加强对认证标志的监管,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应当按照《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处理;对未按规定使用或者不规范使用认证标志的零售有机产品,各局应当将相关情况通报销售单位,同时责令颁证认证机构及时暂停、撤销该组织认证证书,认证机构拒不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应当按《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人: 王茂华 程正华 电 话: 010-82262763 82262708 附件: 1. 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则
) Y5 I( o3 \9 ~% e I! x; i7 T 2. 国家有机产认证标志编码备案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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