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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 1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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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4 M# h5 w$ K7 C2 Q6 P, D- z3 O( v( r7 f9楼帖子说:“审核工作是在有限时间完成的一件严肃的工作,可以说和法院庭审一样,审判长可以要求任何捣乱的人离开,不需要当场还要来辩论是否需要离开。” “审核员要有能力对审核场面把控能力,审核员审核…所以不必讲标准,讨论标准的使用等,只要觉得有不必要的人在场,影响了审核工作,就可以明确请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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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r( C6 P. ?讨论:1、不要把审核说成法院审庭,“受审核方”不是“被告”,审核与法院审庭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内容太多,所以不便展开讨论了);& F: ^# A @3 E: q0 K+ P
——即使把审核说成是法院审庭,那法庭上还允许律师和被告可以庭上辩护,那么,受审核方在接受审核 时也可以为自己辩护,对吗?
2 P' m1 q- ?; X 2、请看一下GB/T 19011—202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对审核组审核实施的相关要求 :
0 Y4 Z& l3 F" s# | @: K% B# _ 4.4 审核中的沟通
, m2 K- {/ A/ q% J 在审核期间,可能有必要对审核组内部以及与审核组与受审核方、审核委托方、…之间的沟通做出正式安排,尤其是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报告不符合的情况。
5 x# E4 i/ C, t/ U; Z 在审核中,适当时,审核组长应定期向受审核方和审核委托方沟通进度、重要审核发现和任何关注。…。对于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引起关注的问题,应予记录并向审核组长报告,以便与审核委托方和受审核方进行可能的沟通。…
, F5 E8 H4 n* B. p, y ——审核员应该就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情况,与受审核方进行沟通,必须讲清楚标准的要求,以理服人。如果双方有不同看法,只有在审核组长(或认证机构技术部门)认为所作判定是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才可以开不符合报告。
6 l" c. v% c$ }( c 3、许多受审核方聘请咨询师为企业体系顾问(或任命为管理者代表),所以,在审核期间他可以依据标准为受审核方讲理。如果审核组连咨询师也说服不了,认为这是干扰审核,一律采取赶走了事,这也太差劲了吧?如果,事后证明确实是审核员开错了不符合项,受审核方不还是可以向上面投诉的吗?6 B( e& ]7 s" S5 ^
——在这儿讨论案例题时,有些审核员会判错的,这种判错的情况还少吗? g' v- U4 e' D( L) |$ D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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