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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否是有关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制度? 2.质量监督抽查制度里讲:“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质监部门予以公告。”那么我们在各种媒体上看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如:“2011年第1季度上海市女性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是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后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就可以公布,还是“由实施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才省级以上质监部门予以公告。”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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