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用户名
 免费注册用户名
各版块官方QQ群号新手如何获得更多贡献值审核员注册挂靠推荐如何成为国家注册审核员新手入门必读-论坛版规
查看: 2025|回复: 9

请教一道单选题:

[复制链接]

2

主题

13

回帖

536

积分

学士

积分
536
发表于 2011-2-28 16: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用户名

×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贮存、处置的,应当(  ):! b) C8 ?1 ?6 ~- h8 L0 L
A 向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f! [. b7 G0 c3 o+ \" Z
B 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 A4 l# Z0 S" S3 b6 f' JC 经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 g; \' u3 H0 H5 v1 f+ yD 经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并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r8 y/ I. {/ O+ O$ k9 k: I9 b

( D9 k. F5 D- h《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j) B4 G( m7 W: R
发表于 2011-2-28 17: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17: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7

主题

1939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7515
发表于 2011-2-28 23: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1 p1 k2 ]) {* ]5 `3 }
QHSE认证咨询、IT管理咨询(ISMS、CMM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7

主题

1939

回帖

2万

积分

博士

积分
27515
发表于 2011-3-1 00: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C好像好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1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C,B是只是说“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这是不够的,报告后要批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

回帖

424

积分

中学生

积分
424
发表于 2011-3-2 16: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是B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1

回帖

302

积分

中学生

积分
302
发表于 2011-3-11 2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查了是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3

回帖

536

积分

学士

积分
536
 楼主| 发表于 2011-3-19 14: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 B% L# G2 t9 Y6 Z# ?这里的关键是:“报告”和“许可”哪个更适合“申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5

主题

845

回帖

6616

积分

博士

积分
6616
发表于 2011-3-20 20: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ISO爱好者 ( 鲁ICP备09041441号-1 )

GMT+8, 2025-10-14 19:5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