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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诟病但又难以革除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现象,可能要说“再见”了。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等五部门今天发出通知:联手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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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1 ~9 O2 N" { d9 P" l 长期以来,“四唯”在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院士评选等科研活动中盛行,不仅科教界怨声载道,习近平总书记也高度重视。在今年5月28日举行的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习总书记指出:“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接连出台文件,要求改革“四唯”现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专项行动,中央相关部门先要“自我革命”——
1、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2、教育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4、中科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5、工程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6、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7、中国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8、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当然了,地方相关部门也要行动起来: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除了清理范围,五部门还指出了清理方向——
1、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本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2、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
3、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先自查、后督导”的做法:各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央要求,先开展自行清理;自行清理的整改报告,于11月12日前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之后,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对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梳理总结,确保落实见效。
! k' A0 c* R& v# X/ W5 v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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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科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7 h( t, l1 s3 y8 k8 b2 g) \0 Z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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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决定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b$ E% F! K2 p0 M1 x O/ ^$ v一、任务依据
& S8 |. n1 X# C. Q/ x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 B8 T+ h. w! R% ?- D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 A* @9 q; Z/ t
3.国务院印发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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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理范围
6 G1 U' D- E3 t9 u1.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 E/ y% V( }) Z0 C0 H# a6 f. H2.教育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f2 g' _* L8 F* T6 f" I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v$ f8 ] l, n
4.中科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2 q' O1 L/ L$ h8 D4 H
5.工程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0 Z2 a$ M' \* Y' A+ y5 b
6.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0 h! N! B0 T( a( b$ c1 c' K8 k
7.中国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6 U k' D# o% k! K& Z4 o8 y
8.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 c' ^9 E, G v- A5 Y, b
9.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s5 `, ^7 Y# s; y7 @4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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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理方向2 l( d( F6 [. g; c8 _. [9 P5 I
1.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本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 I @7 N) o r; h2.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 X3 Y; O# e5 u0 |% G
3.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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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 E5 q* z8 O$ e# y$ n4 q1.请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若干意见》和《若干措施》要求,按照上述清理范围,开展“四唯”清理。
. E5 ~# c! e+ K# r4 \) e1 e6 K5 z2.各部门(单位)和地方根据各自职权,自行开展清理,形成整改报告,于11月12日前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
% ?1 S6 s2 ~1 x2 P3.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对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梳理总结,确保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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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部 教 育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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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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