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pei 发表于 7-5 09:22:10

2011版也有重大危险源之说吗?

今年要进行换版工作了,但是关于危险源识别这一块的内容向大家请教一下啊。
方法:识别工作场所、活动过程中的一些危险源。
涉及的场所:工作场所、客户现场、在家工作、出差路上、上下班路上
涉及的人员:临时工、访问者、检查者、企业的职工、客户、承包方
有时态之分吗?
有状态:紧急、正常
第二步是评价。
第三步是把评价出来的高级别(公司有文件规定哪些是高级别如A、B级是高级别)编制控制措施。按控制措施的要求来做。
但是我想问一下,这个高级别通过控制措施后达到了我们要求的可容忍的程度,那还需要一个表吗,证明其到了控制程度范围内。
表单:识别、评价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包括控制措施)这样可以吗?

豆芽的盛夏 发表于 7-5 14:30:41

我们貌似改成了不可接受风险

wanghan6 发表于 7-6 01:04:13

重大危险源清单是可以的;最终给出不可接受风险清单是不妥的,理由可在标准中找出。

典恒微 发表于 7-6 05:48:57

好像多数人认同为中高度风险

wxsunhao 发表于 7-6 09:50:53

安全工作的难点就在于:风险高的当然必须控制,但风险低的不一定就不发生,而且后果还不一定小。从这个角度上说,LEC法是有缺陷的。18001新标准中也只提出对危险源要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采取控制措施。现在最难做的还是风险评价这一环节。

annepei 发表于 7-8 09:37:15

那我是不是理解,2001与2011版的管理思路是不变的,主要相关的内容变了一些。比如以前危险源的管理是识别、评价、重大危险源清单、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2011版也是这样的,只不过识别的内容不一样了,变的广了,把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都放在内考虑了?

crusader 发表于 8-14 20:22:19

wanghan6 发表于 2013-7-6 01:04
重大危险源清单是可以的;最终给出不可接受风险清单是不妥的,理由可在标准中找出。

我们外审审核员就要求改不可接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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