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到底谁说的话才能作为审核证据?
一直为这个问题感到困惑。到底谁说的话才能作为审核证据?组织的中层干部及最高管理层么?普通员工的话算不算?
请大家回答的同时说出相关的标准依据,非常感谢!
对管理体系有直接影响的人所说且能够证实的 (如:总经理、管代、操作工、检验员、材料保管员等) 清楚了,谢谢!
但感觉在实际审核中,往往没时间去逐一验证组织部门主管的话。我看一些审核员就直接把他们的介绍写在了审核记录中,由此看来,这其实是不妥当的。应该是能验证的话(审核证据)才能记录下来吧。 通常来说,道听途说的不能作为证据,非责任人员的话不能作为证据。对于责任人员来说,承认自己工作没有做好的可以作为证据,说自己做了的工作,要求提供证据。与说话人的级别没有关系 扯蛋砖家又开始在胡扯他的误导谬论了……
1、审核证据是与审核准则有关并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注意定义强调的是能够证实,而不是已经证实!
2、审核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信息的样本的基础上的,由于审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核员无需也没有必要对审核所获得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在末次会议前全部去予以证实,只要能确信这种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是能够证实的,就可以将之作为审核证据使用。
3、只有能够验证的信息方可作为审核证据。但请注意,扯蛋砖家在竭尽全力误导大家将本句话理解为:只有经过验证的信息方可作为审核证据。
4、将可验证但没有经过实际验证的信息作为审核证据使用(如开具不符合报告),是否会冤枉被审核方?这种担心虽然不无道理,但无需过虑。19011要求审核组“应与受审核方一起评审不符合,以获得承认,并确认审核证据的准确性,使受审核方理解不符合”,也要求审核员应能确认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以支持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
5、扯蛋砖家将wxsunhao的“通常来说,道听途说的不能作为证据,非责任人员的话不能作为证据。对于责任人员来说,承认自己工作没有做好的可以作为证据,说自己做了的工作,要求提供证据。与说话人的级别没有关系”发言解释为是个人的片面想象,并将wxsunhao的上述理解胡扯为“限制了信息必须来自何方”。这需要何等的“智慧”和勇气啊……难道新版19011标准否定了下面的实用帮助吗?
6、wxsunhao说:“责任人员承认自己工作没有做好,这不需要验证了”,其实wxsunhao的意思是说你审核员碰到这种情况无需再找什么人再去对质验证了,可以据此直接开具不符合报告了。扯蛋砖家搬出cc01反驳wxsunhao说:CC01直接要求“进行验证,使之成为审核证据”更为严谨。难道末次会议的宣读不符合、请被审核方确认不是一种验证?不要忘记末次会议还是属于“审核中”这一阶段的,并不是属于审核结束阶段,与cc01的9.1.9.5.1所讲的“在审核中应通过适当的抽样来收集与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相关的信息(包括与职能、活动和过程之间的接口有关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验证,使之成为审核证据”要求并不矛盾。
7、如果扯蛋砖家还一定要坚持对责任人员承认自己工作没有做好如产品该检未检这种情况(应有陪同人员见证)进行验证过才能形成不符合报告。请他说说,该如何进行验证?找谁去验证?对验证者的话是否还要再次进行验证?不验证的话能不能成为审核证据?哪里有这样的规定?
8、最后不要忘记,cc01有关审核证据的定义还是采用GB/T19000-2008中的“与审核准则有关并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并不是“与审核准则有关并得到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对于这个问题,真的不是太好说,越解释越解释不清楚。审核是一种正式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受审核方希望证实他们的工作符合审核准则,而审核员也希望通过审核证实受审核方符合审核准则。这是前提
对于我所说的,首先不是审核准则,只是一种审核方法。而这里的“承认自己做某事”和“承认自己没有做某事”,首先是当事人的责任所在,其次是按照常规,承认自己没有履职的,可以采信,而承认自己履职的,应该请当事人提供其它的可证实的证据。这是一种逻辑的判断。任何推托之词,转移自己职责的,也不能作为证据。
举例说,审核员问检验员对某进货产品的检验时,检验员说该产品是甲方指定的,不需要检验。从这个话中可以推论:1.这个产品没有检验,可以采信,2.说不需要检验不是检验员的职责范围,只是推托,不能作为证据。
总的说来,物证是相对容易得到证实的,而相关人员的陈述性信息,一般都不太容易证实,采信的风险也比较大。
最后说一句,大家讨论时最好不要牵涉对人的评价,对事不对人是大家能心平气和讨论的基础。 有种低等低能动物,偏要混充高等高能智慧生物。
也许这种废物能蒙蔽一些人的眼,但是,小样的,你再穿几层马甲,老子也能认出你来……;P rml 发表于 2013-6-9 15:07
哈哈哈哈,真不要脸!
让我们一起咒一下——你我之中,换了马甲重来的是龟孙子。
一会儿猜这个,一会儿猜那个,说你个废物,你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的。 rml 发表于 2013-6-9 18:08
一个废物,被人用证明不懂逻辑,甚至标准也看不明白,还偏要厚着脸皮装学术权威、打假英雄。被这样的人指 ...
被称为废物,是不是很光荣啊?
“找不到相反证据”,就是已经证伪——已经证实了“没有受贿”的真实性?
这叫已经证实了真实性吗?
找的到还是找不到相反证据,与寻找时间、寻找条件、寻找方法等因素都有关系;“某人说自己没有受贿”,但“找不到(其没有受贿)的相反证据”,只能说目前尚没有证据证明其受贿,而不能说已经证实了其“没有受贿”的真实性。
说你是脑残废物、扯蛋砖家,已经是客气了……
不信,你自己反证一下你不是脑残废物、扯蛋砖家,看看能不能令人信服!
正常人与傻逼脑残废物、扯蛋砖家的区别在于,正常人是生活在地球上的,傻逼脑残废物、扯蛋砖家是生活在火星上的……
理论上的“找不到”与现实中“没有找到”的区别,傻逼脑残废物、扯蛋砖家是永远无法明白的! 假设网民举报某官员贪污腐败,该官员自我声明自己绝无网民所举报的贪污腐败行为,纪委与监察机关介入调查,N月过后无功而返……
1、按照脑残废物、扯蛋砖家的逻辑,纪委与监察机关可以对外宣布:
我们至今“找不到(该官员没有受贿)的相反证据”,我们已经证实了该官员“没有受贿”的真实性。
2、按照符合正常人思维逻辑的习惯,纪委与监察机关只能对外宣布:
迄今我们没有找到“(该官员没有受贿)的相反证据”,目前尚没有证据证明该官员受贿事实成立。
大家说说看,我们能接受的是哪种说法?
rml 发表于 2013-6-10 15:34
傻逼逻辑知识几乎为零。哲学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但看来的确是“百姓日用而不知”。
不久前刚在论坛说过:片 ...
叫你拿证据,拿不出来,还唧唧歪歪,真是纯脑残废物!
鉴定完毕。DONE. rml 发表于 2013-6-11 09:23
还需要专门去拿出证据吗?证据满地都是。
先以最近的23楼为例吧。
知道什么叫“举报”吗?你以为随便的 ...
以你目前的智商水平,也就只能把我本帖9楼的解释理解到“负面陈述可以不证实”这个层次。
所以说你是脑残废物。呵呵~~ rml 发表于 2013-6-11 12:15
脸皮真厚。任何证据在厚脸皮面前都是无效的。
还好意思谈“智商”。9椄那些小儿科也好意思合出来提!我 ...
不看对方回复的内容就能反驳,这种智商全论坛也只有你独有。
所以说你是脑残废物,一点也不冤枉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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