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F101 发表于 11-15 09:02:22

还是判7.3.7比较合适。

蓝色1212 发表于 11-16 10:59:16

同意12楼的 7.3.7 更合适些:D

missmike 发表于 11-16 19:13:52

个人觉得,因为设计科同意,所以才会导致了更改材料;而更改材料本身,没有更改工艺,才导致了“有章不循”,所以根本原因是7.3.7

shuihuo 发表于 11-16 20:43:46

我比较倾向与判7.5.1。

nanyumail 发表于 11-17 19:38:05

按就近原则,应该判7.5.1

emeipengxu 发表于 11-17 19:48:10

看来7.2只适用于产品设计和开发环节,这个案例已转到7.5.1,即生产的控制。这个理由对吗

gcnt 发表于 11-18 21:20:54

7.3.7应识别。。。,,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lhl0418 发表于 11-19 23:20:54

我同意判7.3.7。以纸板代替塑料板是在特殊情况下由设计科和车间主任同意的,生产和服务提供是受控制的,但关键是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必须在实施前得到批准,更改采取的措施应有记录。总工程师出差了可以授权批准啊。

wangyajie 发表于 11-20 15:52:21

虽然看起来比较接近7.3.7, 但仔细想想还是7.5.1更能说明问题,更改的流程没问题,操作人员也知道,问题就在于货要得急而材料供应不上,生产能力的问题。

tzr 发表于 11-20 21:41:50

我个人认为应判在7.5.1,图纸更改未有证据。

不差钱 发表于 11-22 22:26:27

我个人认为应判7.37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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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516 发表于 12-11 23:12:57

肯定是7.3.7,他没有有章不楯,而是计设单没批准就生产了!

pbzzl 发表于 12-12 18:48:22

我比较倾向与判7.5.1。理由如下:1、在包装车间审核;2、事实就是没有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的提供。{:3_59:}

wxsunhao 发表于 12-13 09:32:57

未按包装图的要求操作是事实。而且车间主任也说是货要的急,原来的包装材料供不上。现在的更改是一次性的还是永久的还不一定,是不是需要更改包装图还未可知。我觉得不要看到题目是出现了设计科就往设计上靠。

candyxielan 发表于 12-13 15:11:32

7。3。7因为体现具体部门是设计部的事情。

zhuangjinpin 发表于 12-13 15:21:40

我也同意判7.5.1,生产过程未受控

qman 发表于 12-15 22:54:39

很受各位老师启发,无论判751和737都有合理的一面。

如果今次考试有此题,我还是不知道如何判,我想我会判证据不充分,需要继续追查(主任的话有受立场影响不够客观的可能,需核实)。
若主任的话属实,我倾向判737可能更妥(总工不在,地球可以不转,737要转)。”

winnerhong 发表于 12-16 08:58:51

我觉得现在好多考题都是两边擦,只有就近原则,难呀

norman 发表于 12-16 09:22:08

收集信息的方法包括:——面谈;——对活动的观察;——文件审核。
只有可证实的信息方可作为审核证据。
所以车间主任的话是可以作为审核证据的。

wangyuzhen91 发表于 12-16 10:10:22

我认为判7.3.7合适,应对设计的更改进行评审批准

sgb007 发表于 12-16 11:21:14

应该判:7.5.1!
如果我是工人,我来加工玩具,加工前(因为我不懂设计)我先看作业知道书,书上写者要用塑料板,我就用塑料板加工了!
当上面要我用纸版时,我首先应该要求看新的作业指导书,然后根据新的作业指导书加工!如果没有,我要拒绝加工!
否则如果因为使用纸版的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总经理和质检科追究责任,我的麻烦可大了:没有照章加工!当我向总经理和质检科解释时,他们会说,咱们都是MBA出生,不懂设计,设计科和车间主任和用户的沟通我们没有听到,我们只认总工程师的签字!然后,我犯错下岗了!实际情况上,如果我不用纸板加工,车间主任可能要我下岗,如果这样下岗的话,我虽然下岗,但我没有犯错!

JLHY007 发表于 12-17 14:31:50

判定不合格基本技巧
1、        分清概念,切勿望文生义;   
2、        就低不就高;(审核的目的是帮助改进)如:厂长到车间发货,可判职责不清,也可判8.2.4;不判5.5职责,判8.2.4未经检查就放行。   
3、        就近不就远;接近哪判哪。如记录涉及21处,要判本身涉及条款
4、        能细则细,尽量具体;一般到3位数,需要时判到a\b\c\,当a\b\c\描述以外的不用加。如7.6 a\b\c\是测量装置(偏重产品),涉及到时要加a\b\c\;监视装置不加(偏重过程)。   
5、合理不合法依法判;如:文件规定0.80+-0.5,图纸0.8+-0.5,判没按文件。   
6、由表及里或有原因和结果时判原因;如:油漆工将漆筒空净漆墙出现不合格,应判无控制货物处置措施7.5.1;   
7、有双判的要双判,并分别写出事实的理由;如;平板车运输精密仪器,其中一台无标识;应判:精密仪器用平板车运7.6E,无标识判7.6C。   
8、设计工作,输入重于输出;---------因输出不好是输入未规定的原因。   
9、凡设计文件更改,一律判7.3.7;   
10、凡工艺问题一律判7.5.1;(技术文件和执行7.5.1E)   
11、销售合同一律判7.2.2。①对评审首先要考虑7.2.1;不签合同要判7.2.2,合同评审的时机是作出承诺前、合同签订前、合同生效前;②要考虑合同可能产生的更改:一是组织提出更改,设计与顾客沟通,应由顾客反映出更改的证据;二是由顾客提出更改,组织应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进行评审。③要进行沟通。凡没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更改,判擅自更改合同。   
12、顾客抱怨、投诉判7.2.3;----------顾客沟通有问题
13、多次发生的问题判8.5.2;----------需制定纠正措施   
14、隐患、潜在问题判8.5.3;----------需制定预防措施
15、数理统计、发展趋势、倾向性问题判8.4C;   
16、追踪思路,在事实不足以判定不符合时,需进一步追踪审核思路,至少两步。思路不能判不合格,(在思路中不必判不符合的条款)。   
17、①7.5.1涵盖7.5.2的内容;②7.5.2是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对人(资质证书)、机(机器电压电流)、料(原料材料)、法(方法)、环(大小环境)、测(监视测量方法)的确认。

tj8815 发表于 12-18 19:49:43

应该判7.5.1,因为审核证据是“审核员发现W18玩具包装图表明包装底板的材料是银灰色波纹塑料板,而现场工人使用的是天蓝色硬纸板做的。”车间主任关于更改工艺的说法,不能算审核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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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道题该怎么判?7.5.1还是7.3.7?还是判2个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