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hunping9000 发表于 11-22 06:08:00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2-11-21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像楼上这样只会靠臆想猜测胡乱判标的人,即使条款号对了,也是瞎猫碰到死老鼠——靠矇的。
对产品状态的 ...
合格和不合格是检验状态标识,7.5.3“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真是懒得理你,我真不清楚你的论点是不是你的说法,还是网站上随便下载的

rml 发表于 11-22 15:36:56

模式研究 发表于 11-22 17:00:59

?
保持一个平常心。
CCAA考核不需要得100分也能通过。
每个人的理解可以不同。存在争议是正常的!:)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17:09:51

模式研究 发表于 2012-11-22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保持一个平常心。
CCAA考核不需要得100分也能通过。


初学者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到这里来,结果到处被那些半吊子却不懂装懂的人忽悠,感觉会如何?很爽吗?

无锡安心 发表于 11-22 20:23:48

阐述自己的观点,不应该用嘲讽,谩骂的方式,这样并不足以证实自己的正确性。还是要进行全面,综合分析。

先要清楚荧光分析议的作用是什么。百度:X射线荧光就是被分析样品在X射线照射下发出的X射线,它包含了被分析样品化学组成的信息,通过对上述X射线荧光的分析确定被测样品中各组份含量的仪器就是X射线荧光分析仪。仪器应用领域:钢铁行业:生铁、炉渣、矿石、烧结矿、球团矿、铁精粉、铁矿石等。水泥行业:生料、熟料、水泥、原材料等。
大家看题目,本题中有没有明确的信息,说这5件试样肯定是从产品上取来的呢?没有。其实在很多行业,试样也可以从生产线上抽取,分析的结果用于过程控制和调整。既然不能肯定是产品上取来的样,那么这时候的不合格品在哪儿呢?又如何去标识隔离呢?所以说,8.3不正确。

如果这个是用于内部校准的标样,那么,7.6应该没有异议,但本题显示的信息看不是。

但是,不管是产品还是检验过的样品,标识其监视和测量状态毫无疑问是必要的。

故本题7.5.3正确。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0:39:00

大家看题目,本题中有没有明确的信息,说这5件试样肯定是从产品上取来的呢?没有。其实在很多行业,试样也可以从生产线上抽取,分析的结果用于过程控制。既然不能肯定是产品上取来的样,那么这时候的不合格品在哪儿呢?又如何去标识隔离呢?所以说,8.3不正确。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案例中的2个不合格试样不是不合格品,试样也不是产品(或者按照你的话说是至少是不能确定是产品)。据此得出:判8.3不正确。我们暂且假设此说成立。
但是,不管是产品还是检验过的样品,标识其监视和测量状态毫无疑问是必要的。
故本题7.5.3正确。
上面的话似乎就更加离谱了。7.5.3条款第二段明明白白写着:“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上面你能说明试样不能确定是产品,但这里标准明白无误写明了是对“产品的状态”的识别控制要求,为了暂时解决这个矛盾,此时你的态度却能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大谈“但是,不管是产品还是检验过的样品,标识其监视和测量状态毫无疑问是必要的”!并因此得出:故本题7.5.3正确。

各位看官,你们能看懂这样的判标思路和逻辑吗?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0:49:57

至于9001标准中的“产品”应该如何界定,标准1.1总则的注1有说明:

注 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案例中的试样是否是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我们不知道)
b)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案例中的试样属于这类产品)

如果有人狡辩说,这是注解,不是标准正文,不能作为判标依据。对此,我直接无视。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0:57:11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2-11-22 2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阐述自己的观点,不应该用嘲讽,谩骂的方式,这样并不足以证实自己的正确性。还是要进行全面,综合分析。
...
不管是产品还是检验过的样品,标识其监视和测量状态毫无疑问是必要的。请问,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标准的哪个条款要求组织必须进行标识?
这时候的不合格品在哪儿呢?又如何去标识隔离呢?
请问,9001标准何处要求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1:18:24

当然,35楼如果觉得我这是对他的嘲讽、谩骂,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来回应……我无所谓。
我就是一个原则,谁也不要想在我眼皮底下忽悠、误导。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2:49:20

有人提到了所谓标准的解释权,请问:在本帖的回复内容中,谁在按照自己平时对标准的误读在解释标准?

明明标准没有说过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要求,有人却能说:不管(试样)是产品还是检验过的样品,标识其监视和测量状态毫无疑问是必要的!

明明标准没有说过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要求,有人却能说:这时候的不合格品在哪儿呢?又如何去标识隔离呢?

标识是可用的方法之一,但不是标准的要求。组织用还是不用标识,选择权在组织,你审核员不能强加给组织。况且,本案例并未给出试样是否标识的信息,你审核员不能随意猜测!这些内容绝非咬文嚼字,这是原则问题,对经过专业培训的审核员来说,这也是基本常识。

无锡安心 发表于 11-22 23:28:07

753第二句话和8.3中,确实没有”标识“的字眼。而只有”识别“的字眼。但问题是,这个标准为了通用,对于某些产品(如服务)的提供过程,确实无法用”标识“这样的方法。

对于制造业(包括硬件和流程性材料),”标识“确实是最适用和有效的方法。

对于软件产品,753的注也给出了方法。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3:36:14

再次告诫初学者们:
那些把标准7.5.3条款和8.3条款对产品状态的识别和不合格品识别的控制要求,简单理解为就是对产品状态标识和不合格品标识的控制要求,是典型的对标准要求的误读。

无锡安心 发表于 11-22 23:38:02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2-11-22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致于9001标准中的“产品”应该如何界定,标准1.1总则的注1有说明:
注 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 ...

我当然看过了,认为有异议才发帖。如果你认为,试样检测不合格,就一定有不合格的产品了,那也无解了。

我给你举一个例子。试样不合格,并不代表产品就一定不合格。

在锻造行业,做冲击试样,一般是一组3个。如果是大型锻件,要求两段取样,就是2组,共6个。
试验结果,如果每一组的3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大于标准值,那么可以判定产品冲击试验合格,但是,标准允许每组有一个试样低于标准值,2组就是允许2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

这时候,不合格品在哪儿呢? 所以,怎么可以判8.3呢?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3:43:06


在我看来,你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审核员,对标准的理解简直就是狗屁不通。
说你是初学者还是抬举你了,不识相的东西!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2 23:56:50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2-11-22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当然看过了,认为有异议才发帖。如果你认为,试样检测不合格,就一定有不合格的产品了,那也无解了。
...
试样不合格,并不代表产品就一定不合格。此话没有问题。但你说如果我认为,试样检测不合格,就一定有不合格的产品了,这就有点莫名其妙了。我没说过这样的话,也不可能这样认为。

问题在于你对试样是否属于产品,以及不合格试样是否属于不合格品的认识存在问题。

试样属于9001标准中所说的产品中的一类,不合格试样当然是不合格品。但说不合格试样是不合格品,并不是说不合格试样就等于是组织生产线上生产的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中出现了不合格品。

无锡安心 发表于 11-23 00:04:36

试样属于9001标准中所说的产品中的一类,不合格试样当然是不合格品。——这话没错。

再看8.3”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的目的——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像已经做了破坏性试验的试样,可能再去使用或交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而且对不合格的试样,也不太可能通过一种或几种途径进行处置。

所以,8.3要控制的对象,不是针对不合格试样这类产品。而是针对组织“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的产品,也就是标准1.1注a)的产品。

我觉得到这个贴为止,应该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下面就不再回复了。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00:31:10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2-11-23 0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试样属于9001标准中所说的产品中的一类,不合格试样当然是不合格品。——这话没错。

再看8.3”组织应确保 ...
已经做了破坏性试验的试样,可能再去使用或交付吗?
你是如何知道本案例中的试样做了破坏性试验?案例告诉你了吗?还是根据你的经验,凡试样一定是破坏性的试样?这难道不是再次的习惯性推测?

你的确把你该说的都说清楚了,也不用再回复什么了,看你我贴子的人应该能明白你我各自在表述什么意思。

对习惯性推测思维的人,我也的确无话可说了!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08:38:48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12-11-22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753第二句话和8.3中,确实没有”标识“的字眼。而只有”识别“的字眼。但问题是,这个标准为了通用,对于某 ...其他和我不一致的都不对,是误读。我从来都是就是论事来阐述我的个人观点的,你却能得出上面的结论。对习惯性推测思维的人来说,跟你们解释再多似乎都是多余的。

快乐辉宝宝 发表于 11-23 09:03:07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2-11-19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状态识别方法有还是没有,题目说明了吗?审核证据是什么,在哪里?

7.5.3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
不符合事实:检出的5个试样有2个不良,现在不知道是哪个了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09:16:51

快乐辉宝宝 发表于 2012-11-23 09: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7.5.3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
不符合事实:检出的5个试样有2 ...
你对不符合事实表述是正确的,但把对不合格试样的识别要求理解为可追溯要求,并不十分恰当。产品合格、不合格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不同状态,标准要求任何组织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均应确保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得以实现。(此要求应该是任何组织也无法合理删减的一项要求)

可以判不符合7.5.3条款的第二段要求: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rml 发表于 11-23 14:33:39

rml 发表于 11-23 14:43:48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14:56:47

rml 发表于 2012-11-23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嗨!流氓就是流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尽管好象是学会了一丁点“谦虚”——



丢人现眼的解释,狗屁不通!

rml 发表于 11-23 15:00:08

suchunping9000 发表于 11-23 16:43:44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的看法,7.5.3和8.3都是有道理的,主要是看那个流氓(一剑封喉)太目中无人了。好像天下就是他懂,其他人都是半桶水了。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21:43:45

suchunping9000 发表于 2012-11-23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的看法,7.5.3和8.3都是有道理的,主要是看那个流氓(一剑封喉)太目中无人了。好像 ...
你这种白痴,不知好歹,执意要跟白痴混,神也无法救。
居然敢不支持你主子的意旨,你主子可就在你楼上,你不怕他把你一脚踢了不要你吗?呵呵~~

LQZ 发表于 11-23 21:51:01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

rml 发表于 11-23 22:12:18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22:35:51

我在本帖53楼说51楼的白痴给出的那一大段垃圾是“丢人现眼的解释,狗屁不通!”,现在我就给大家具体说明。以下蓝色的文字为从白痴在51楼抛出的垃圾中提取的“精华”,其余颜色的文字为我证明这种垃圾是危险固废的说明。

“试样”与“产品”之间也还存在一个不确定的距离。
存在一个什么不确定的距离?存在一个白痴对标准认知与正常人认知的一个可以确定的距离!我再三强调过,按照9001标准1.1总则注1b)给出的解释,案例中的试样是属于我们讨论9001标准要求中产品的一种。这个白痴连这种内审员都应该掌握的知识都不懂,居然还有脸在这里晃荡,可笑不可笑!

同时,原文有“你们没动过试样吧”的质问和“审核员和主任面面相觑”的描述。这就有一个可能不能排除——无论是7.5.3还是8.3,检验员本来是能够识别的。现在不能识别是意外干扰所致。
检验员本来是否能识别不合格试样,案例没讲,考试时审核员就不应去猜测。退一万步讲,即使检验员本来能识别不合格试样,但是现在还能识别吗?试题的题眼不就是考你对此问题是否能正确应用标准要求进行判标的吗?白痴这段话,充分暴露了他习惯用猜测的方法来推断事物!他这种不负责任胡说八道的垃圾言论在本论坛比比皆是,余毒害人不浅。还好,此白痴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最近自己动手开始打扫他在论坛留下的垃圾收回自己家这个大垃圾箱了……但愿他能够自觉遵守国家对危险固废的管理政策,不要将这些危险固废到其他地方去乱丢乱扔,继续害人!

从这距离角度,7.5.3和8.3都并不恰当。
白痴的这个结论,他自己的白痴徒弟(suchunping9000)都不忍看下去了,在55楼发表了公开声明,试图与这个白痴师傅划清界线。可一朝入白痴窝,想撇清关系,那个难啊……这就是自甘堕落认白痴为师傅者的下场!

为什么就没人进入这些试样所处的8.2.4过程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呢?
白痴似乎觉得自己发现新大陆了,急于向徒弟们摆显自己的本事。且看他如何摆显……

但这些试样及其可能代表的产品是否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在哪里——8.2.4“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的要求被满足了吗?这是一个不太容易判到的条款。很多人会由此联想到“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很少有人能想到报告与记录之外,实物是最好的证据,虽然它不象记录和报告直接,往往需要试验才能显现。但在记录和报告与之间建立明确的对应关系前,试样是唯一的证据(若这对应已建立,则本题不存在了,检验员也不必质问,审核员和主任也不用面面相觑了)。并且当存在留样要求时,留存试样的证据作用甚至可能高于记录和报告。
白痴先抛出问题:“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在哪里?”
白痴经过一段复杂的推演,然后自问自答:“试样是唯一的证据!”

——结论:不符合8.2.4关于“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的要求。整改应能促进检验部门对试样及其有关要素的管理。
呵呵,试样还在吗,白痴?如果试样还在,你能判不符合8.2.4关于“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的要求吗?这不是自己在打自己的嘴巴吗?如果试样不在了,请问白痴,试样到那里去了?不会在回答问题时被你这个白痴给私吞了吧?案例明明白白告诉大家,5个试样还在,只是不知什么缘故,其中2个不合格试样与其他试样混在了一起,无法区分了!

哈哈哈哈,想得到的……
你看这白痴乐的,都合不拢嘴了!白痴就是白痴,你能拿他怎样……



一剑封喉 发表于 11-23 22:50:40

白痴先生,怎么样,准备自己拾掇拾掇你那些丢人现眼的垃圾,回垃圾窝睡觉去吗?:lol

如果大家都认为我无情打击论坛里胡说八道、误导初学者的行为是流氓行为,那我就准备一意孤行,继续当这种流氓啦……当然,我个人的力量势单力薄,有谁自愿加入我这支流氓队伍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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