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对事件的定义有修改,意义所在?
今天关注到新版对事件的定义有延伸,事件
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即事件包含了事故,不知这样修改,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作用? 强调预防为主,强调对事件的控制。人家已经没有事故的概念了,咱还是初级社会,在考核事故的发生率。要改变观念的时候了。 老头回答的好 不同意老头的观点。
事件的控制不就是包括了事故和未遂事件的的控制么?
所以这无非想避免之前版本关于事件和事故的重复定义罢了。 masonyonng 发表于 2012-5-23 08: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同意老头的观点。
事件的控制不就是包括了事故和未遂事件的的控制么?
不同意小孩的观点。
事件的控制包括了事故和未遂事故的的控制。这是新版的提法。因为事件的定义改变了。
之前版本关于事件和事故的定义如何重复?
没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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