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识别后的评价结果为不符合时该怎么办?
公司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已识别并做了评价。但针对公司食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有一项不符合。
我现在是在昆山,找不到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处理商。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法律法规需然识别但评价结果不符合的话是不是不符合外审的要求呢?
拜托各位老师给些建议。
食堂餐厨垃圾,如剩饭菜、菜皮等,是一般不可回收废物,还要回收吗?地沟油之类的例外吧。楼主指的具体有哪些? 固体废弃物处理,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环保部门,以他们的意见为准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2-2-24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食堂餐厨垃圾,如剩饭菜、菜皮等,是一般不可回收废物,还要回收吗?地沟油之类的例外吧。楼主指的具体有哪 ...
就是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啊,说是不可以随便扔,就算交给所在物业管理公司了,也要在合同中注明其去向。
说这些垃圾的处理商要有资质才可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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