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滑头了?
这过程既是发包方的也是外包方的。
供需双方共有的过程,你说有些什么特点?
外包方完成过程,自己承担责任啊 rml 发表于 2014-4-15 09:11
我说你要失去耐性了。是看你坚持代工不是服务否则无多话可说后的感觉。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
两位高人都有道理,RML老师说的服务是大广义上的服务,安心老师说的是狭义上的服务,从大的方面说服务包括全部,哈哈 rml 发表于 2014-4-17 13:56
发包方就没责任了?
自己就是发包方啊 rml 发表于 2014-4-17 13:56
发包方就没责任了?
按建筑施工企业的说法就是: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rml 发表于 2014-4-17 14:02
噢,广义和狭义?标准定义的是广义吗?
安心不认为代工是服务,他只能从中勉强帮我找出交付和搬运是服务 ...
你是广义,他是狭义,从一般的理解,代工我觉得是分包加工制造,并不是狭义上的服务 rml 发表于 2014-4-17 14:16
不论你这段话理解正确与否,连带责任,都是与主责的关联关系。有连带的一方,就必有主责的另一方。
对客户来说,他只找他的供方,就是组织自己,对组织来说,他找分包方,所以分包方对客户来说,就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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