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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1-4 11:22 编辑 . \- \0 _( {3 v' Y9 {: V
* g" C5 d A- s% S,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这里规定施工单位是没有设计资格的。包括连修改工程设计的权利都没有。当然8.3条款可以处理为不适用。
& W, O- M* [/ q! Z4 ]- C1 h- F没有设计的资格,不意味可以免除设计的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图纸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就是说发现有错,而没及时提出的,是要负责任的。
$ v/ h; |7 v; S: q. d/ V7 N9 ^再举一个没有设计过程,但不能免除设计责任的例子。 销售公司销售空调,顾客提出说明书上的列出的产品功能,而产品实际没有这个功能,要求退货索赔。此时销售公司不得以本公司只负责销售,不负责产品设计为由拒绝退货、赔偿。而是要顾客自己去找生产厂家。( D" V/ n5 }( [0 K* [ E
这里说的施工单位是没有设计资质的施工单位。有些施工单位是有设计资质的,如装饰装修公司是有设计资质的,这类企业当然不能处理8.3为不适用条款: |/ ^* e0 l7 F3 ^
无论是否处理8.3为不适用,该负设计责任的就要负责,不能因为8.3为不适用就免除设计开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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