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给为老师,当遇到一些组织的设计并不是经常性的行为,比如一年有个一个项目,甚至有些企业做研发的,两三年就研发了一个产品,那么这样的组织其认证范围还能申请“XX的研发和生产”嘛?审核组在现场还能给这个范围嘛?如果能给的话如何抽样?抽两三年前的设计资料好像不太合适。如果不能给的话,我觉得也有点不妥,毕竟企业确实是自身研发和生产的,虽然近期没有研发,但是企业会觉得我们明明是具备研发能力而且研发过产品的,为什么范围不能写研发?请教下各位这种情况一般如何处理。 ' C2 U- e. h# o+ F- f4 b
今天无聊,爬下楼看到这个帖子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没人给新人解答呢?。。。 * P+ c- t' ~3 ~ K3 A0 s. n. i/ Y. p( D
企业具不具备研发能力,你可以找其他证据,举几个例子。。。研发的人员还在吗?研发的使用的设备设施(比如实验室)还在吗?研发依据废止了吗?研发的产品后续有没有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研发输出的一些东西比如检验规程有更新吗?后续有技术指导吗?。。。! j$ [( R" a8 s( U& m!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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