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容 发表于 4-5 11:09:17

关于员工代表任命书的疑点

不知道员工代表任命书是写在管理手册中,还是单独分开写,哪种比较好?此外,员工代表是指那些人,对于一个只有100名工人的厂来说,应该任命几个员工代表?除了任命外还需要哪些制度和记录吗?

wxsunhao 发表于 4-6 07:34:00

我们就是在手册中规定的,凡是工会(包括分工会主席)就是所在部门的员工代表。只规定到职位,不规定到人员,省得老是改文件。

一剑封喉 发表于 4-6 10:21:55

GB/T28001-2011
4.4.3.2 参与和协商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参与和协商程序。应告知工作人员关于他们的参与安排,包括谁是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
GB/T 28001 要求将所有承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部分义务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组织可自主选择其所需的最适宜的形式。相对于其他人员,此类文件更为下述人员所必需:
——作为参与或协商会代表的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
组织内任何专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能的作用和职责宜予以适当界定,以避免与所有层次管理者的作用和职责相混淆(作为管理者,通常担负着确保其所控制区域的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管理的职责)。
这宜包括做出安排,以解决任何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与运行考虑之间的冲突,包括适当时逐级上升至更高管理层。

GB/T28002-2011
4.4.3.3 工作人员参与的程序
组织的程序宜处理其工作人员积极和持续参与职业健康安全实践的开展和评审以及适当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的需求。参与的安排宜考虑到任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宜告知工作人员对其参与所做的安排以及在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上代表他们的个人。职业健康安全代表的作用宜予以界定。
在建立工作人员参与的程序时,组织宜考虑对参与的潜在激励和阻碍(例如:语言和文化水平问题、对报复的恐惧等)以及保密和隐私问题。

ILO-OSH 指南 3.2.4 建议:“适当时,雇主宜确保健康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以及依据国家法律和惯例对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代表的认可。”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员工代表任命书的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