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范围是“软件的设计和开发”企业在设定质量目标时,必须要有对软件的目标考核吗?
认证范围是“软件的设计和开发”,公司的软件属于嵌入式软件。我的想法是:既然是嵌入式软件。硬件则是载体。到时,质量目标设定的是最终包括软件和硬件的产品的合格率即可。但有人提出如果如我所说,就不能体现对软件产品的考核,外审就不符合要求。我认为,质量目标的设定不应该是机械的。应该是企业自已对本企业的情况加以分析得到,当年想要在质量的哪些方面进行控制。是企业自身的行为。若是强硬加上企业根本做不到的质量目标。还不如不设定。若设定了,必然会形成两层皮。我怎么做才能两全起美呢?请高人指教! 正解。 问题是你的“软件产品的合格率”如何测评?对于软件类产品,如何评价其质量,这与硬件是不一样的。在相同的工艺条件下,硬件的质量存在一定的波动,而软件不是这样,有问题所有的产品均有问题,没有问题的话,所有的软件都没有问题。所以软件行业有自己的α、β测试方式,而不是硬件的“合格率”的概念。 软件有软件的测试方式,对于软件测试的结果,功能性的认定,同样能做为质量目标统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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