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考试了希望各位帮忙
请各位老师帮忙:判标红星涂料厂将苯丙乳液配置车间承包给了一个员工负责。于是该车间成了该厂主要生产原料的供方。审核员在查阅供销科提供的合格供方名录时发现,苯丙乳液供方的名称是“红星涂料厂”。审核员问:“你们怎样控制该车间的质量?”供销科长说:“我们只要对其进货检验合格就行了,别的方面我们管不了,他们与厂里有承包合同,你得问厂长去。”审核员在厂长处查看该车间与工厂的承包合同,看到上面仅规定了每年应该向厂里上交的利润。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根据题目,原料的供方成为组织本身,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至于进货检验的方式是不是合理,要看审核的结果,结果如能证明组织不出现因原材料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品,则不能说进货检验上有问题。
个人认为判7.4.1 判4.1 注3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要最终看结果是否有效,如果能证明组织不出现因原材料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品,则不能说进货检验上有问题,并且要有检验规则和记录,应判4.1最后一句: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未见有符合标准741条款要求,如供方的能力评价…等。
参考! 对企业产品质量影响大的主要原材料,无论是按采购或外包都应当进行控制。我觉得应当判4.1条款的最后一句: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个人认为741较合适,因为是对合格供方进行的评价 判7.4.1,应对供方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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