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玩具包装车间,审核员发现W18玩具包装图表明包装底板的材料是银灰色波纹塑料板,而现场工人使用的是天蓝色硬纸板做的。(这一个是可以证实的,没有任何问题,大家都承认)
车间主任解释说,塑料板上星期就用完了,货要的急,供应科一时买不来。和设计科沟通后,他们同意用纸板代替。(设计科科长是否也承认这一点,没有得到证实,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你把这个认为是审核证据,设计科长不承认,你怎么办?)
审核员问“图纸和工艺卡都没有显示出来”,主任说:“设计科科长说总工程师出差还没回来,更改单没法批准,图纸也没法改,先这样做,问题不大。(设计科长同意这一说法吗?有证据吗?总工程师是不是也确认这一点?)
我以前已经说过,凡是你不能证实的,当事人推诿自己责任的,都不能作为证据。 7.5.1 d13931541319 发表于 2011-8-27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7.5.1
请你写一下你的不符合事实描述,看看你的表述与751的要求还是737的要求更接近
不要说你不会写哦~~ wxsunhao 发表于 2009-11-22 1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过好多次了,我认为要对照标准来执行,是不是与设计有关,都没有搞清楚,不要看到有设计科 ...
请你写一下你的不符合事实描述,看看你的表述与751的要求还是737的要求更接近
不要说你不会写哦~~ 在某玩具包装车间,审核员发现W18玩具包装图表明包装底板的材料是银灰色波纹塑料板,而现场工人使用的是天蓝色硬纸板做的。
这样的不符合描述应该是很清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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