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一片云 发表于 11-14 14:47:46

求助2

查进料检验时,审核员查94年12月份进货检验记录,发现代号为C35的元件检查记录上记录着抽样的20个元件的容量值均为4.5。审核员问:“为什么这20个数据,一致性这么好?”检验员回答:“按检查标准C35的标准值为4.7,其允许误差为±10%,我们检测仪器的分辨率不高,对小数点后的数字只能估计。经测定这些元件的数值基本都在4.5偏高一些,虽然后一位数是估计的但可推论都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所以记录时就记为4.5”以上事实不符合标准:A.4.2.4
B
7.6
C
8.2
D
无不符合

henryhohejun 发表于 11-14 16:26:07

B.7.6,因为检验员已经证实仪器有问题

飘逸 发表于 11-14 16:38:04

我同意为7.6,应该是仪器本身不符合要求

tbhbobo 发表于 3-5 10:17:27

就近的话应该判824: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4.5不是证据,是推断。

d13931541319 发表于 6-1 06:34:17

判7.6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lujacke 发表于 6-1 08:52:53

按照判标原则,有现象有原因,判原因,本题的原因是仪器精度不够,所以判7.6。
对这个判标原则的理解: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最终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是从根本上入手,所以,判标时如果能指出根本之处,就是最正确的判标。而原因就是解决异常问题的根本,所以判标一般是判原因,而不是判结果或现象。

colinlv1993 发表于 6-1 15:50:53

7.6 第一句话就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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