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一道判标题
某服务公司增加大型餐饮项目,并针对这个项目写了“项目计划书”,审核员问:是怎么写的项目计划书,负责人说:是大家一起想的主意,然后一起汇总,形成的项目计划书。审核员翻看了所有的该项目的开发文件,发现没有对卫生做出要求。这道题应该判为那个条款,网校判的是7.3.2,各位老师的意见呢 这个题经常在讨论,但我始终认为是7.3.1 7.3.2 设计开的输入应考虑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卫生问题是有法规要求的 7.3.2 设计开的输入,,,是输入不充分的体现。 我也觉得是策划中的问题 个人认为这道题应该属于产品设计和开发策划阶段的问题,故我判为7.3.1a)条款:设计和开发阶段。
服务公司在对所增加的大型餐饮项目计划书中,未对卫生作出要求。也就是在策划时对卫生问题遗漏,故而判不符合GB/T19001-2008标准7.3.1a)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属于一般不合格。 标准有个就近原则,没有卫生标准,不符合7.3.2的法律法规要求,故判7.3.2.
个人观点. 判7.3.2很直接。输入不充分。7.3.1令人费解,从题目看不出设计开发缺少那个环节啊? 个人觉得这个题目跟论坛上出现的大多数题目一样
都是一些模糊,不清晰,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
服务公司参加某个项目,编写了计划书,说明是去竞标或者是前期的策划已经完成了
计划书本身是设计活动的输出
开发文档没有多卫生做出要求,也不知道这个开发文档是个具体什么东西,如果指的是计划书,那就是输出文件的问题
输入具体有没有考虑卫生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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