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想幸福 发表于 8-27 17:16:09

判案例分析请教

在销售部审核时,审核员要求查看8~11月份的销售合同。审核员在合同单上的“执行标准”栏内看到填写的内容多为“执行国标”或“按用户要求”。审核员问一位业务员:“执行国标的编号是什么?”业务员说:“我忘了。”
请问各位老师应该判哪条

emeipengxu 发表于 8-27 19:27:25

721C

wxsunhao 发表于 8-28 07:04:07

采购的信息不清

eicbj 发表于 8-28 07:28:04

业务员忘了执行国标的编号对产品不会有影响;因此你不好开不符合。

倒是从服务的角度讲,有一点问题;但是一般都是时过境迁了。

annizhang 发表于 8-28 11:13:29

7.4.2 第一句

既往不咎 发表于 8-28 12:52:04

      题目背景是销售合同,肯定要确定顾客的要求,同时要对顾客要求评审,执行标准包含法律法规或顾客要求,需要明确。要追踪审核,有无其他方式存在具有明确的法规和顾客要求,是否对合同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如何?业务员不知道执行标准号不足以判定不符合项目。
   需审核7.2.1和7.2.2的内容,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有不符合项目。

peterwang 发表于 9-4 16:03:45

同意楼上的观点
应确认其是否有产品要求的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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