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标
产品标准和产品检验标准未到监督局备案,判Q824还是7.1C? 该企业的产品没有相关国标、行标吗? 这是自愿性质,怎么能判不符合项呢 有一家手机弹片企业既没有建立国标,又没有行标,只是借鉴日本客户的标准,难道该企业必须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吗? 企业首法问题! 不是判不符合,是建议项 isolgq 发表于 2012-7-27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企业首法问题!
请教如何理解“企业首法”呢?谢谢 企业标准备案是标准化法的要求,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备案的,比如定制产品、来样加工等等。
至于判标,标准1.1里明确“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所以企业符合标准化法的要求也包括在ISO 9001里。标准里明确提出法律法规要求的只有7.2.1c)和7.3.2,但那是针对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
个人意见:这应该是体系建立时出现的问题,应该判在4.1d):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理由:备案就能得到技术监督局的保护,这也是一种资源,没有备案就是缺少了该资源。 是产品标准还是产品检验标准?后者不需要到监督局备案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那还是要备案的了 判824或71C不是很合适 jelly1921 发表于 2012-7-29 2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企业标准备案是标准化法的要求,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备案的,比如定制产品、来样加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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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对标准要求的解读。
其实,楼主的问题并不完全与现行国家法规对应。10楼已经给出了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产品企业标准的法规要求。经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对产品检验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只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了,企业产品检验标准无需再备案。
将产品企业标准按照法规规定定期备案是组织应实施的适用法规规定的一项必须活动,对应9001标准的要求,可以考虑的有
4.1 总要求
组织应:
a)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见 1.2);
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d)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7.1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b)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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