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与“和”有何不同
在标准中多次不同出现如下词语。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如4.4.5)及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程序;(如;4.3.3)那么“并”与“和”有何不同。 并更强调一个同时性 意思差不多 “并”更强烈些 “并”是递进关系,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强调保持是在建立、实施后,有保持程序有效性的意思。
“和”是并列关系,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程序,只是说明程序建立、实施、保持同样重要的意思。
供大家参考! 有些微妙的区别,但主要是避免重复,一句中先出现了“和”,再就用“及”,再用“并”。标准中长句多,几个并列句变着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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