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义夏 发表于 12-8 15:10:48

判标题!!请教

2005.6.18审核员在审核ISO14000推进组时,查2005.2月的内审记录,发现开出的15个不符合项中至今还有5项没有关闭,纠正措施一栏还是空白,而不符合项报告上写着纠正措施应在1个月完成。组长解释说:这是因为涉及的部门新接一项目,连月来每天都要加班,根本没时间作纠正措施。

simda2008 发表于 12-8 15:22:32

不符合4.5.3,应采取纠正措施,在EMS中,未采取纠正措施都判在这里,,这也是与质量的区别

hyhy 发表于 12-8 21:40:27

4.5.3

天边一片云 发表于 12-8 22:14:19

4.5.3

wxsunhao 发表于 12-9 05:40:47

simda2008 发表于 2011-12-8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符合4.5.3,应采取纠正措施,在EMS中,未采取纠正措施都判在这里,,这也是与质量的区别

各标准不一致的地方要特别注意

d13931541319 发表于 12-9 06:48:45

4.5.3

女巫下山 发表于 12-9 12:28:22

453

edmond_wang 发表于 12-10 11:32:58

要不要判到a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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