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_lee 发表于 11-28 21:35:05

关于APQP中,是否可以将样件与试生产两个阶段何为一个阶段?

请问,在APQP中,能否将样件与试生产两个阶段合为一个阶段?样件,试生产与生产这三个阶段是否又一个标志可以区分每一个阶段?如果又这样的标志,应该是什么?

无锡安心 发表于 11-28 22:19:39

对于有些行业,不需要自己开发产品的,完全可以。
比如,做汽车铸件的企业,其样件和试生产阶段合并完全可以接受。

emeipengxu 发表于 11-28 23:38:01

样件阶段输出就是试生产阶段的输入,两者存在一个先后的关系,不可能同时做。比如,样件阶段的输出有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试生产阶段的输出有测量系统评价报告。你说的合成一个阶段,如何理解呢?在一个时间段里都完成了?那是可以的。

wxsunhao 发表于 11-29 07:19:25

划分样件和试生产主要是降低开发的风险,如果你觉得能一次做好,当然可以了。

cindy—_lee 发表于 11-29 09:11:57

感谢楼上三位老师的指点,我明白了:lol

cindy—_lee 发表于 11-29 22:32:17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1-11-28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样件阶段输出就是试生产阶段的输入,两者存在一个先后的关系,不可能同时做。比如,样件阶段的输出有测量系 ...

再请教:样件,试生产,生产三个阶段里的要输出的每个项目都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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