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攒经历的问题,请教老师。
请教老师关于一个实习经历的问题。之前有听说,如果你攒满了第一个体系15天的现场经历,5天的文审经历取得某一个体系的审核员资质哦,其它的体系所需的审核经历是可以减少的,是这样吗?依据在哪呢? 真的有这等好事,我也很想知道是不是真的?? 有没有老师给说下,我也想知道 真的是这样的呀。不过,你要先有了一个体系的正式审核员的资格,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除外。 好象不能减少,应该是都攒够现场十五天。 我也很想搞明白,谢了 好像不能减少吧 不清楚 每个体系都有注册准则,准则里都有审核经历的要求的,应该和其他体系无关吧 吃饭是一口吃饱啊?一个一个来! 如果你QMS已经是正式审核员了,那你的EMS就可以是10天的现场审核天数,当然,其他条件要符合要求。FSMS除外。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每个体系都有注册准则,准则里都有审核经历的要求的,应该和其他体系无关吧 各体系的注册准则里都有写, 在“注册资格扩展要求”项里。
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里:
2.9.2 注册资格扩展要求
z具有至少2年与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经历;
z参加符合 GB/T19011-2003 标准 7.4 条款相应规定的不少于 24 小时的 QMS 审核
员培训; (培训机构及课程要求详见 2.2.4)
z通过3.2.1规定的笔试并注册为QMS实习审核员;
z以实习审核员的身份,作为审核组成员在QMS高级审核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至
少 3 次完整的 QMS 审核,且总的审核经历不少于 15 天,其中现场审核经历不少于
10天。所有审核经历应当在申请前2年内获得;
z取得覆盖GB/T19001标准所有条款的满意的现场见证评价结论,以证实满足2.5.1规
定的技能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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