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zhi1818 发表于 6-6 07:47:54

案例判标


审核员在审核某建筑公司第一项目经理部时,看到技术交底和检验记录填写的笔体非常相似,于是询问项目经理:“技术交底和检验记录是由谁填写的?”项目经理说:“是资料员填写的。”审核员问:“资料员有技术员和检验员的上岗证吗?”项目经理说:“由于工地人手少,只好由资料员代劳了,好在质检站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技术交底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员或技术队长负责,检验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员负责。”

emeipengxu 发表于 6-6 0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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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珂小妞 发表于 6-6 09:02:37

我觉得是7.5.2b

chenzhi1818 发表于 6-6 10:30:10

有答案说是:7.5.1的,5.1a的,6.2.1的,6.2.2的;不知该判哪个?

1579140741 发表于 6-6 18:36:28

应判 7.5.1

finchzhong 发表于 6-7 08: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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