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917 发表于 6-1 15:42:42

关于特种设备销售

企业销售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汇流排),其实是他们自己生产的,但是认证只做销售。目前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这样能做9000认证吗?按一般销售来说,肯定要对供应商资质做一个评价,能否让他此够其他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产品作为他们的销售产品?

outyang 发表于 6-1 16:18:45

按照要求和实际情况来讲,肯定不行的,但目前的市场应该是可以的,可以变通的!但这种风险你要想办法规避...

sira-ukas011 发表于 6-1 17:02:20

生产许可证是红杠杠,不好变通的。

emeipengxu 发表于 6-1 17:03:47

也不能认证,除非机构或审核员做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tyoqi88 发表于 6-1 19:45:35

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归属特种设备,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无证生产特种设备属违法,也不允许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所以,这样的企业不能认证。当然,愿意承担变通和作假的风险的就是另一回事了。

xqj6240 发表于 6-1 23:38:04

同意3楼4楼意见

wxsunhao 发表于 6-2 07:04:51

按照国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
如果工作压力小于该压力,就不是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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