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一个判标题
在某玩具包装车间,审核员发现W18玩具包装图表明包装板的材料是银灰色波纹塑料板,而现场工人使用的是天蓝色硬纸板做的。车间主任解释说:“塑料板上星期就用完了货,要得急,供应科一时买不来,和设计科沟通后他们同意用纸板代替。”审核员问图纸和工艺卡怎么都没有显示出来。主任说:“设计科科长说工程师出差还没回来,更改单没法批准,图纸也没法改,先这样做,问题不大。”7.5.1还是7.3.7
本人认为判7.3.7 判7.5.1 从事实可以看出7.5.1 751 根据以上说明,该判7.5.1 应该判7.5.1 有章不循,判7.5.1 这个与设计无关,751 楼主搜索下,讨论过好多了 7.5.1 属于包装设计的更改,应判7.3.7.
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进行评审。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这又是典型的“神马有章不循就判7.5.1,结果就成了浮云”,似乎这个条款是万金油。
产品包装材料的变更怎么和设计无关呢?请大家仔细体会7.3.3的“注”的内容。
最好学习一下APQP,对7.3的理解就深了。 注”的内容是供参考的,不是必须的
关键这里的设计是产品设计还是工艺设计,文里并没有讲清楚。楼上看到设计两字就判到737吗?是否太教条? wxsunhao 发表于 2011-5-27 18: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搜索下,讨论过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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