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商场搬进新楼已经一年多,但是开发商仍然没有把有关的安全设施及其控制权移交给商场。商场内有烟感器350多个,感温器100多个,喷淋头1200多个,防火卷帘门30多个,均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代管。审核员在审查商场保卫部时要求出示对消防设施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全面检查的记录,保卫部长说:“因为这些设施由物业公司管理,因此我们就没有介入。关于交接设备的问题,我们与开发商争论了很长时间,现在正准备打官司,否则我们也没有办法。”审核员请保卫部的人将物业公司的工作记录拿来,看到记录中只有对误报警的烟感器进行调整和修理卷帘门的记录,没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的记录。 451 没有检查是451,但是前面的体系覆盖范围和职责有没有问题呢? 定期检查451 我觉得判451不太合适,相关方没有移交,企业没有办法检查。我觉得判446C好些。 案例分析:即使商场的消防设施因种种原因还没有转交商场管理,但是物业公司只要代管一天,它就是商场的服务提供的供方。因为消防服务是影响商场服务的非常关键的工作,因此商场必须把物业公司有关消防的服务纳入商场的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管理,而不能听之任之。对于各类消防设施,应该确保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百分之百的检查。 4.1总要求,最后一段话 447吧,好象在EMS當中這種消防的情況一律都會放在447如果就OHS來說,這種情況可能算在451更合適
以上個人意見,請大家指點。 判446C好些 判451
不符合4.5.1,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
不符合事实:没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的记录。
可能没有定期检验,判标准第一句话
也有可能定期检查了没有记录,判不符合记录充分的监视和测量数据和结果,以便后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
应该是446c吧,是关于供方的控制 没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的记录。
451最后一句比较符合 至于什么原因,这里不追究! 怎么交工的?
4.5.1: 此案例的着眼点在于检查项目的完整性,而不是有没有制定对分包方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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