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准则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可能有点幼稚的问题!对于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有一种常用的打分法。
一是针对污染物排放的评价标准:
a)法规符合性
超标 5
接近标准3
未超标准1
b)发生频次。。。c d e f等
二是关于能源、资源消耗的评价标准,有两个指标:万元产值消耗量g和可节约程度h。
我的问题是:比如某项环境因素的评价只能在两种评价标准里面选一个,还是两个评价标准同时使用?
可以在你选定的方法中任取一项,方法是用来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只要能把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出来就行了。 某项环境因素的评价只能在两种评价标准里面选一个,两个评价标准不可能同时使用,实际评价时很容易就知道了,不可能同时使用2个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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