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sxl 发表于 3-5 20:59:09

案例分析

在某生产压力容器的企业设计室,审核员看到在设计一种钢制第三类压力容器时,对其受压元件强度的计算和材料许用应力的选取均采用了一本高等学校教材上的方法。由于该教材采用的一些系数裕度较小,造成压力容器外壳设计厚度偏小。审核员查看设计输入文件清单,发现该项设计没有把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l50—1998)作为设计输入的依据。
    案例分析:该例没有确定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标准要求,违反了标准“7.3.2设计和开发的输入”的“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
还是 7.2.1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要求。

weiyc2004 发表于 3-5 22:37:48

我觉得7.3.2

syspxm 发表于 3-6 16:17:54

应该是7.3.2

kite81 发表于 3-9 12:41:57

同意楼上的,就近不就远
因为谈的设计开发的内容

dlsxl 发表于 3-12 14:05:50

谢谢,明白了

kongyingxin 发表于 3-15 00:15:42

判7.3.2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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