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题
请问在现场审核中,受审核方派出的向导提供的信息能否做为审核组的审核证据呢? 我认为能够被证实的信息可以作为审核证据。参考材料:GB/T19011-2003/ISO19011:2002
6.5.3 向导和观察员的作用和职责
向导和观察员可以与审核组随行,但不是审核组成员, 不应当影响或干扰审核的实施。
受审核方指派的向导应当协助审核组并且根据审核组长的要求行动。他们的职责可包括:
a) 建立联系并安排面谈时间;
b) 安排对场所或组织的特定部分的访问;
c) 确保审核组成员了解和遵守有关场所的安全规则和安全程序;
d) 代表受审核方对审核进行见证;
e) 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作出澄清或提供帮助。
6.5.4 信息的收集和验证
在审核中,与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有关的信息,包括与职能、活动和过程间接口有关的信息,应当通过适当的抽样进行收集并验证。只有可证实的信息方可作为审核证据。审核证据应当予以记录。
审核证据基于可获得的信息样本。因此,在审核中存在不确定因素,依据审核结论采取措施的人员应当意识到这种不确定性。 向导提供的信息不能做为审核证据。 回复3楼:
可以回答不能作为依据的原因吗? 我也觉得向导提供的信息不能作为审核证据 5楼:能说出根据吗? 我认为就一句“向导提供的信息能否做为审核组的审核证据”而言,答案是“否”,这从向导的作用可以得出结论,向导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和见证”,但在实际审核中,可以从向导提供的信息,转问被审核人员,得到验证的情况下,我认为是可以的。 这么看来,首先LZ的这种提法,就不是很完善
或者叫出题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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