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e与5.3的职责和权限是否是一致的?
4.4.1.e与5.3的职责和权限是否是一致的?如果是一致的,4.4.1对各个过程都必须明确写出?各个过程的职责和权限也要标出?
个人觉得4.4.1.e 要求
5.3 是管理 4.4.1e)是各过程输入输出的职责和权限,是相关部门执行过程的职责权限。5.3是各岗位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服务人员具体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和08版5.5.1相近,并且包括了管理者代表的职责。 答:4.4.1e讲的过程的职责,5.3讲的是根据过程确定的岗位的职责,某一过程可能由若干个岗位组织,若干个岗位的职责就是:4.4.1e的总职责.5.3职责是分解的职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