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允许审核员在多家机构自由执业
审核员在取得国家注册资格后,应允许审核员在多家机构自由执业,确保审核员的独立性,目前北京规定,执业医生可以在多家医院执业,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是一个极大的创举,目前审核员只能在一家认证机构执业的规定极大的限制了审核员的自由,浪费了社会资源,是一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认监委应该与时俱进,允许审核员在多家机构执业。现在的只能在一家认证执业的规定,导致审核员屈从于认证机构,经常做假材料,因为认证机构已收了企业的钱,逼迫审核员必须给企业通过认证,审核员只有做假,你只在一家认证机构工作,认证机构给你压力,要求你做假,要彻底改变这一状况,要让审核员有独立权,可以在多家认证机构执业,不屈从于任何一家认证机构,这样才能确实提高中国的认证质量,充分使用社会资源,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请认监委与时俱进,改变审核员只能在一家机构执业的规定,请审核员也应起来集体向CNCA提出。 :lol 愤青啊,朋友,你为什么不改变自己的。美国都没法让共产党去改变,就别说俺们这些民众了,只有他们自己能让他们去改变。 赞同你这个观点。另外还要加上一点,审核劳务费必须在审核前支付给审核员。 支持,不应对审核员的自由流动设限制,机构的权力应得到限制。机构里的做假的太多,本身自己就是不是很规范,还去要求受审核方规范、守法。机构发的证书的公信力值多少?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就是专门收钱的机构,为了收到钱就自我降低标准,认证合同先签,再安排审核,这种审核还有什么意义?这种机制本身存在问题。两者存在经济利益,如何做到公正评价?我看国家深化改革应把认证行业重新洗牌,重订规则。 是的,都想恢复过去的做法 1年 还能做一年 都是有利有弊的,当时这个规定也是出于某些考虑 不应对审核员的自由流动设限制,机构的权力应得到限制。机构里的做假的太多,本身自己就是不是很规范,还去要求受审核方规范、守法。机构发的证书的公信力值多少?支持!强力支持!!!
机构首先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能要求审核员、受审核方遵纪守法,保证审核公正性?都已陷入恶性循环了:以利益为首要任务!!!公信力还存在吗?:@:@:@ 应该支持审核员在多家认证机构执业。 所站的角度不同,观点不同;如何平衡其中利弊,还要看具体细则如何操作。好吧其实个人作为审核员当然希望独立,自由度更大,嘻嘻. 好的一方面是对自律性高的审核员来讲,可以不理认证机构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保证审核公正性。
差的一方面是对无节操底线的审核员来讲,可以不理认证机构的约束,更多的寻找个人利益空间。
如今的现状来看,弊大于利吧。
实际上第一条最根本原因也在于为什么认证机构敢于降低要求屈从于客户的利益?主要是大环境、制度的问题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上层方面鼓励、宣传顶尖机构树立行业标杆和品牌形象,甚至从政策上给与扶植保护。另一方面坚决打击甚至关闭无节操认证机构。 这些都是历史了。工资装在审核袋里(审核袋子里有审核需要用的一套空白资料),工资组长在审核之前就发给审核员了。审核员可以多家机构执业,实习审核员有100元一天的工资。 南山 发表于 2014-8-18 09:14
所站的角度不同,观点不同;如何平衡其中利弊,还要看具体细则如何操作。好吧其实个人作为审核员当然希望独 ...
至少转会的难度降低和手续简化 不应对审核员的自由流动设限制,机构的权力应得到限制 无所谓,对于我们做兼职的 核员当然希望独立,自由度更大...... 不大可能呀,要不我纠不用交--培养费了 奴隶只能服务一个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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